如果有什么书是我最喜欢的,《希腊神话》无疑是我的首选。
我在初中的一个寒假,从表哥家里的大衣柜里,找到了这本残缺的书。
看了第一页,便把它视若珍宝,入迷一般连续看了很多遍。
尽管故事我都记不清楚了,但那本书比以前更加破烂不堪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这么奇思妙想的世界。
第一次见到普罗米休斯的坚硬与抗争;
见识了雅典的勇士们为了一种信念而与神作战;
毫不畏惧的水手在波塞冬的怒涛中穿梭。
荒淫无度的众神之神到处留下私生子;
各种神与人、神与其他动物生下的半神、独眼巨人;
这个神话故事,大抵是人类与神族抗争的梦幻写照。
这本书大概影响了我从初中到高中的四五年,
拜它所赐,我对这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即使怂的要命,依然想去探索这世界的真相。
如果你说,那个众神生活的国度不曾存在过,那,我可能会抗争一下。
就像是盗火的普罗米休斯,纵使鹰与闪电就在面前,
折磨的痛就在身上,作为一个坚强的心,要抗争的,总要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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