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24日,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了13例新确诊病例,均为进口病例(上海5例,广东4例,陕西2例,上海1例)。天津);四川1);没有新的死亡; 1例新的疑似病例,是从国外(在上海)进口的。
当天,有20例新病例治愈并出院,从医学观察中释放了343位密切接触者。严重病例与前一日相同。
目前,从国外进口的确诊病例有239例(包括1例严重病例)和4例可疑病例。确诊病例3110例,治愈出院病例2871例,无死亡。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了34例新的无症状感染(全部从国外进口);当天未将任何病例转换为确诊病例;当天有19例从医疗观察中被释放(18例是从国外进口的),有389例无症状感染正在接受医学观察(388例是从国外进口的)。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5818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5237例(出院4963例,死亡10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535例(出院491例,死亡7例)。
河北暂无新增加
2020年10月17日凌晨0点至24点,河北省报告无新确诊的新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无新死亡,无新可疑病例,无新无症状感染。
截至10月17日24:00,河北省确诊病例4例(从国外进口),治愈和出院病例358例(其中25例从国外进口),共6例死亡,当地确诊339例。海外报道的病例。进口了29例。 14例无症状感染仍在医学观察中(从国外进口)。
10月1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宣布,在对青岛新冠状肺炎流行的可追溯性调查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从进口冷冻鳕鱼阳性样本中检测和分离出活病毒。由工人搬运。这是首次在冷链食品的外包装上分离出活的新冠状病毒,并且已经证实与新冠状病毒污染的外包装接触会引起感染。
1.从冷链食品包装中分离活病毒的重要性
首次从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中分离出活病毒是实验室外首次证实,新的冠状病毒可以在冷链运输的特殊条件下在物品的外包装上存活很长时间,这表明新的冠状病毒使用冷链物品作为携带者远程跨境输入的可能性。在某些环境条件下,物品表面的病毒可能会感染易感接触,而没有有效的保护,感染风险的人主要是冷链物品的雇员。这一发现表明,在防止感染者从国外进口的同时,有必要注意从国外感染了病毒的冷链物品中进口病毒的风险。
2.我国市场上流通的冷链食品被新的冠状病毒污染的风险非常低
近期,我国有关部门对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抽检。截至9月15日,全国24个省份报送了298万份检测结果,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品67万份,从业人员样品124万份,环境样品107万份,仅在22件食品及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毒核酸载量较低,此前未曾分离到活病毒。
3.接触或食用冷链食物引起公众感染的风险非常低
现有的研究,预防和控制措施表明,新的冠状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也没有发现因进食引起的感染。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因接触受污染的冷链海产品而引起消费者感染的病例,中国消费者的感染风险极低。新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仍然是通过呼吸道飞沫和紧密接触。同时,我国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新冠状病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测和消毒。公众应注意保持食物清洁和分开,将生熟食物分开,以便他们可以正常购买和食用进口的新鲜食物。
4.对相关行业从业者的日常保护建议
病毒污染的物品上特定条件下尚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感染,主要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期印发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已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感染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建议工作中经常与具有较高新冠病毒污染可能的冷链产品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的人员,需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接触冷链产品后未脱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并洗手消毒前不摸口鼻眼,工作完成后需立即洗手消毒,定期进行核酸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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