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家两三年前建房,也去审批了。但因靠近众家祠堂,当初村里某人通过调解协商居然把一条虽然只有他家在走的小弄堂也审批给该户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邻里纠纷。直到他离任也没得到很好的解决。然后就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了。
而众家这边也一再退步,今天只要求再东边加个立柱防止倒塌,但该户依旧不同意。而村里也只能出面做协调工作,真正的归属权是他们众家的。只能各家同意,也就没问题了。但又碰到这么一户不讲理的,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就这个问题造成今时的局面,有多方的原因。
首先,村里不应该把小弄堂也批给他的,如果为了让村民房子成方圆,至少也应该以换的形式,旁边也留条弄堂。然后要成文,白纸黑字的写下来,征得周围住户同意。这种某人自做主张的行为,为整体的工作带来多大的麻烦。就是自做主张了,也应该开会讨论一下,通个气,唉。
其次,基层执法的问题。当初发现问题了,周边住户也只是提出后墙处不要把祠堂围起来,上面也认定是违建。那就应该坚决的拆除,而不是再推给村里。村里又没执法权,发现问题了,也已经上报了。该做的已经做了,再让村里去拆,算怎么回事。
再次,众家的几户也是不团结。因为众家事,众家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再说那只是空祠堂,多少年没修了,都快倒了。自己商量好叫一个人做个头,但做头的,又不与该户去协商,(该户也有份的)。变成两派系一样,一边有问题了让村里出面去和对方谈,那有这样的事。
最后,这几年,村里也实在太“无能”了,什么事情被村民踩在脚下的,一点也不硬气。当初这个事被我回绝出去的,结果当时的领导又给半路”劫“了回来,劫回来后,又处理不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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