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断网的关系,没有心思做活,也没有心思整理房间。天气太热,家中所见,也是一团凌乱,更添烦躁气氛。
前些天收拾了一下玄关处的鞋柜,布置成图片的样子。棕色的实木相框也被我任性的做旧打磨成白色。好像做旧真的就是一种美,一种我和上了年纪的人,我的父母和朋友,都无法沟通的美。
我是个恋旧的人,毫无疑问。然而不单单是旧货所经历的岁月感,让人徒生温情,更重要的,是我个人,更想往之前浮华富饶的年代。那种连着皮肉都要笑出声来的美好的年代,那个崇尚美好灵魂,小资情调的,骨子里都渗出优雅来的年代。
突然联想到近日一直在读的《小小陌生人》。百厦庄园的那种残破的美,美得并不只是残垣断瓦本身,而是他的过往,他的辉煌,他的优雅,他的高高在上。他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曾经辉煌的阶层,以及他们的奢靡的生活。当然,美得远不止这些,还有时间的催化。斑驳的墙纸,渗水的织锦,关闭的房门,育婴室的通话管线,摇铃。不管他们是不是闹鬼,是不是灵异的载体,他们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久,优雅那么久,一定也是早就有灵魂的了。
说起这本书,闹鬼的故事情节有些落于俗套了。无非是孩子,疾病,幻觉,死亡。可是小说总体还是引人入胜的,那种冰凉的,黑灰的色调。那种旧物的沉重感,时光的雕琢打磨,都在字里行间渗出来。虽然男主与女主的感情也是美好的,但却那么单薄,始终逃不出那一波晦暗的迷雾。嗯,是的,一座房子,一团迷雾。以至于我在晚间读书入睡以后,次日清晨醒来,都要望一望窗台外面,晒一晒黑暗里陪着作者经历了一整夜的灵魂。
想起来,随手写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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