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新政策实施,你准备好了吗?。
新年伊始,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2019年,我们的社保到底该怎么缴纳呢?对我们的影响又有多大?
1月1日起,
社保的这些大变化你要清楚
征管力度空前,不缴社保违法
2019年社保归税务局统一征管,象征着社保征管力度加大。而后社保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更是让社保征管力度更上了一个台阶,不依法缴纳社保,将会受到联合惩戒。
社保转移接续变得更简单
简化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减少了社保经办需要的证明,实现了社保信息共享,方便了我们老百姓。
国企出10%的股权,发社保福利
为了充分让老百姓享受国有企业发展的成果。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三家试点国有企业已划转资金超200亿,后期将持续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10%的股权充实社保基金。
社保红利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社保已然成为继房子、教育之后的第三大刚需了,除开老了能要养老,病了能治疗,现实中许多事情都跟社保挂钩。
那如果我们的社保断缴了,会像传言说的那样,全部资格清零吗?
社保断缴对个人存在一定的影响,有些资格会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有些资格是不会清零的。
比如对于职工养老/医疗的缴纳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
社保断缴,哪些清零?哪些不清零?
一张图看懂↓↓↓
但是,魔女还是提醒一下大家,社保最好不要断缴,为什么?社保一旦断了真的很麻烦,因为它是跟很多政策直接挂钩的!
社保入税 ,
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大家知道,目前不缴、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好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潜规则”,因此今年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可能不是一个“好消息”!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
新手们请注意,“本人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是本人上年度也就是2018年度,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应发工资,不是工资组成中的某一部分工资,是按照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1号令)计算的。包含: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下申报方法都是错误的,违法!
×按所谓的“基本”工资或者部分工资申报(实际职工工资总额还有其他项)
×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实际职工工资高于最低工资的情况下)
×按上年度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实际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度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殊不知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不可取方式二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殊不知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不可取方式三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
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不可取方式四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
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不可取方式五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
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不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企业风险大大的,职工损失多多的。为啥呢?
社保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状况。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降低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水平,损害参保人员社保权益。
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
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所以呢,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请一定要,合法、合规、不碰红线。
以下5种人可以不缴纳社保!
情况一: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情况二: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情况三: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情况四: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情况五: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社保入税,
怎么缴社保最划算?
版权声明:内容来自注册会计师,众智财税智库,新华网、华西都市报、国家税务总局。由直通投行(ID:zhitongtouhang)整理发布,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