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我体会到了两段截然不同的婚姻,一段是志趣相投、举案齐眉的婚姻;另一段是一厢情愿、抑郁而终的婚姻。
读到大相国寺那段,一个读书人可以想起李清照。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穷学生,有时要把衣服典当了,才能在大相国寺的书画古玩摊上买几件心爱的珍玩,然后乐滋滋地捧回家,和李清照展玩品鉴,最终写成了传世的《金石录》。两人的婚姻志趣相投、举案齐眉,终成佳话。
志趣相投、举案齐眉的婚姻一直是我标榜和向往的。是我心中衡量一段婚姻幸福程度的标尺,上面有着精细的刻度。理想很丰满,现实也很丰满,甚至有些微胖。
现实中我和老婆在读书上志趣相投,经常是她买的一本书正是我也想买的,有时候又是她想买的一本书已经出现在了我的书架上。
举案齐眉本意是指妻子做完饭给丈夫端上来的时候,要高举到眉毛以上,以示尊重,妻子也可以按同样的规格要求丈夫去做。举案齐眉这个动作在现代人看来有些夸张,但我和老婆在这点上,神似而行不同。晚饭有时是我操刀,有时是老婆掌勺。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做饭多一些。我们约定好,饭桌的主位是给当天做饭的人坐的,以示家庭地位崇高。由于大部分时间是我做饭,饭前老婆会主动加戏,她会像天主教教徒一般,做一个饭前祷告——“感谢老公赐予的饭食”。在此等语言的润滑之下,饭后我就屁颠屁颠地洗碗刷锅去了。举案齐眉被我们演绎成了举杯祷告,没事,反正我俩都不是基督徒。
读到天一阁藏书那一段时,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件事物秘不示人仅仅为了保存得更久一些,即使是家庭成员也不例外,那么这件事物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除此之外,还有三条规矩:女不上楼,书不出阁,外姓人不准上楼看书。”看到这个规定,本来想抖个机灵,说这个规则是有漏洞的。只要本族子孙借故入阁登楼,把书拿到天一阁一楼,绣芸只要不登楼,是可以出现在阁门之内的,而且只要在一楼阁门之内看书,也没有违背书不出阁和外姓人不准上楼看书的规定。
不过古人总体上缺乏严谨的逻辑思辨,大部分人不会去思考规则的边界,那么多条规则,在他们心中估计也就凝结为“外姓人不能看天一阁的藏书”这一句了。所以即便是绣芸看出了规则的漏洞,范家人也是不会同意的。留给一厢情愿的绣芸,也只能是抑郁而终的结局了。绣芸纵然不该一厢情愿以为和范家人结了婚就能登阁读书,但终为她以自己的脆弱生命与自己的文化渴求斡旋的行为而感动,为她抑郁而终而同情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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