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凤是村中从小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虽然长的姿色平平,但是胜在努力听话,成绩好。小时候的我是很抵触她的,觉得她乖顺的不成样子,像没有骨头似的,没有自己的性格,一切都按照父母安排着按部就班的走。长大了才知道她的不容易。
我们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可能是因为都是独自在大城市打拼,又是同一个村的,有种惺惺相惜之感,所以很快便熟络起来。我们经常约着下班时间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两人便开始肆意起来,她也朝着我大吐苦水。
她倚仗着桌子,一只手拿着酒杯,一只手撑着脸,脸色绯红,眼神迷离,眸中蕴含着水汽,口齿不清地向我诉说着:“我小时候是真苦!“
“你小时候还苦?成绩那么好,我妈口里常夸你呢!”
听罢,她苦笑一声,“在你们眼中是这样的,我从小便是别人口中的乖乖女。那是因为我不能忤逆我的妈妈,她对我极其严厉,记得有一次我考了年级30多,那时我们家正在吃晚饭,我妈妈把一碗面条甩在了我的身上,罚我跪墙角,跪了一个多小时。每次我考的不满意时,我都会一个人锁着门,默默的在房间扇自己巴掌。在妈妈的强压下,我不能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不能吃那些那些自己喜欢吃的零食,甚至连跟谁玩都要看我妈的脸色。不幸好,我熬出头了。”她说完这句话,似乎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长舒了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从何安慰她,只会轻轻地拍着她的背,说着都过去了。她佝偻着背,低低的垂下头,突然直起身来,眼神亮晶晶的说:“不过,我也叛逆过一次。你知道我们村的那个张小菲吗?”
“她有个疯子妈?”
“对对对,就是她。小时候的我跟她是好朋友呢。”
我心里大吃一惊。张小菲是村里傻小红的女儿,小时候妈妈都告诫过我们,因为她妈是疯子,不要给她玩,我们也因为她经常脏兮兮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恶臭而嫌弃她,所以没人愿意跟她一起玩。身旁的程凤仍然滔滔不绝的讲,我也聚精会神的听,知道了从小就被视为乖乖女的唯一一段叛逆时光。
小时候的村里总是在修路,总会有一个又一个的大坑。那是一个阴雨天、大雾天,天空像被一个大蒸笼盖住了一样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云雾缭绕,水汽氤氲,几乎看不清前路。但是那一天还要上学,很多人因为这种恶劣的天气并没有上学。但程凤因为母亲的要求,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在路上走着。走到了修路的地方,忽然一脚踩空,大脑来不及反应,惊恐充斥着身体,尖叫着落在了一个大土坑里。程凤在坑里惊慌的叫着,叫声凄惨,时长时短,如泣如诉,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喂,你别叫了。”一声慵懒的声音在程风耳后传来。程凤好像是被吓了一跳,因为大雾,她没有看见洞里的人,走进了才看清。一双丹凤吊梢眼,皮肤粗糙黝黑但不均匀,似乎是干农活被晒的,身上穿的衣服都被雨水和污泥沾染。程凤看见了她(张小菲),心里似乎有了些安慰,看见她狼狈不堪的样子,便笑出了声。张小菲没好气的说:“你也不看你自己什么样子,还好意思笑我。”程凤看了看同样污泥满身的自己,更加爽朗的笑了起来,笑声充斥着整个洞中,乌云仿佛也听见了如此爽朗的笑声,便拨开云雾露出湛蓝的天穹,于是便拨云见日,天光大亮。这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充满戏剧性的见面。
当天晚上程凤便做了一个梦。她梦见目光所及,皆为万绿的海洋,在浓浓的雾霭中,她茫茫地寻找一片心灵之地。山谷愈来愈深,空空茫茫的云气里,直窥的眼前几片绿的像被油浸润的叶子和远方绿意消散的白雾。路还走着,留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赤足印。她泪眼婆娑,在大雾之中寻找方向。脚却是坚定不移地向前走,自顾自自顾自她干涸的嘴唇,贪婪地吸吮着大雾中的水分子。赤足黏糊着败叶枯枝残花,白衣沾染着点点泥污,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当她拨开一层绿叶,忽然见得柳暗花明,重见日光。从此,天光大亮,梦境的终点竟是少女的乌托邦。
从此她们俩便偷着见面。
春日她们相约在,冰水还未消尽,仍然叮咚作响的溪水旁;夏日她们相约在,高的可以遮天蔽日的榕树旁,听蝉鸣;秋日她们相约在后山的柿子林,一起去偷那黄登登的诱人小柿子;冬日她们相约在被皑皑白雪覆盖的楼顶上堆雪人。
那是程凤儿时最快乐的时光。
她至今无法忘记那个下午。午后的阳光是一种黄澄澄的幸福,她与矗立的原始林和林中切鸟一切虫自由分享。如果他有那样一把剪刀,他真想把山上的阳光剪一方带回去,挂在大街的窗上,那样,雨季就再也不能围困他了。金辉落在人肌肤上,干爽而温暖,可是四周的空气仍然十分寒冽,吸进肺去,使人神清意醒,有一种要飘飘升起的感觉。当然,他并没有就此飞逸,只是他的眼神随昂昂的杉柏从地面拔起,拔起百尺的尊贵和肃穆之上,翠蠢青盖之上,是蓝空,像传说里要我们相信的那样酷蓝。
她们俩躺在躺椅上,两人手里各拿着一把蒲扇,为对方扇风。两个小女孩在一起,能说什么呢?无非是风花雪月,人生理想。聊到最后,程凤无意识的问了一句:“你长大想干什么呀?”张小菲却躲躲闪闪,眼神慌乱,看她这个样子,成凤以为她没想好,便自顾自的说“我啊,我以前想当个大侠,劫富济贫,救济苍生。但……现在想想还是算了。以后,还是听妈妈的话,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罢了。”她的眼神中流露出失望,与她说想当大侠时的神采奕奕不同,眼底满是落寞。张小菲心疼的看着她,忽的站起身,对她说,“在我眼中已经是个大侠啦!我们以后一起当大侠!”说完又摆了个提剑大侠的样子,两个人痴痴地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不羁与不谙世事的纯真。
可是之后,张小菲便一直躲躲闪闪,程凤邀请她一起玩,她也不再赴约。后来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她要结婚了。程凤很惊讶,因为张小菲只比她大四岁,她才十六。程凤也在赌气,一是赌气没有遵循和她当大侠的约定,二是赌气为什么连结婚这么大的事都没有告诉她?所以当时程凤也没有理张小菲,两个人就相互拉扯的将彼此推开。但程凤还是没有忍住去看了张小菲的婚礼。
新郎比她大不了几岁。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如此便要结婚了。但是那一天的张小菲真的很漂亮,起码在程凤眼中是的——她修了修眉,眉型显得婉约漂亮,与一双丹凤吊梢眼相得益彰,眼皮化了浅蓝色的眼影和银白色的闪粉,涂了眼睫毛,弯弯翘翘使得眼睛放大了一倍,嘴唇涂的口红是正红色,与身上正红色的大衣一样,十分显眼又十分美丽。在人群的簇拥中,她笑得春风荡漾,像一朵大丽菊一样,艳丽而美好。她看起来很幸福,程凤心里默默想着,看了她一眼后,便默默回到了家里,决心以后再也不打扰她。
可是婚后的张小菲并不幸福。她的丈夫总是动辄打骂她。因为她的母亲是疯子,所以她并不是受她的婆家待见,再加上她的丈夫对她并不好,她在婆家的生活举步维艰。
又是一日下雨天。惊蛰一过,春寒交加。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树香沁鼻,宵寒袭肘,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上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饶是你有多少英雄豪气,也经不起如此的风吹雨打。急雨声如瀑布,急雨声比碎玉。天暗了下来,村里像是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沁满心脾,在每个空间里面打旋狂舞。这样下雨天,却传来张小菲凄厉的喊叫,她又被丈夫打了。叫声由远及近,由远及近,两个人出现在小院中,男人用力将女人踹倒在水坑,女人蓬头垢面,满身泥污,嘴里吃满了泥,雨水和泪水糊成一团,凄厉的哀嚎着。旁人也只是看着,谁也不敢上前一步掺和这个别人家的事。只有程凤小跑了上去,给小菲打了伞。因此,程凤被妈妈劈头盖脸一顿臭骂,被罚了三天不准吃晚饭。
小菲知道后,为了不连累她,故意将狠话说尽,狠事做绝,与程凤断绝来往。这痛苦的回忆,连程凤都不愿意回想,所以她也是一笔带过的。直到现在,两人也没有来往。
我问程凤,“你恨她吗?”
“当然不,不恨啊,怎么会恨啊?”说完,她脸上饱含着热泪,沉沉的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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