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作者: 晴朗的天空1 | 来源:发表于2022-03-18 07:10 被阅读0次

    譬如有蛇,尾与头言:“我应在前。”头语尾言:“我恒在前,何以卒尔?”头果在前,其尾缠树,不能得走。放尾在前,即堕火坑,烧烂而死。师徒弟子,亦复如是。言师耆老,每恒在前,我诸年少,应为导首。如是年少,不闲戒律,多有所犯。因即相牵,入于地狱。

    一个团体中的每一位参与者,只有分工的不同,不论领导还是员工,只要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才能干好工作,就应该同享成果,而没有功大功小的分别。

    昔者有王,有一亲信,于军阵中,殁命救王,使得安全。王大欢喜,与其所愿。即便问言:“汝何所求?恣汝所欲。”臣便答言:“王剃须时,愿听我剃。”王言:“此事若适汝意,听汝所愿。”如此愚人,世人所笑。半国之治,大臣辅相,悉皆可得,乃求贱业。愚人亦尔。诸佛于无量劫难行苦行自致成佛。若得遇佛,及值遗法,人身难得。譬如盲龟值浮木孔,此二难值,今已遭遇。然其意劣,奉持少戒,便以为足,不求涅槃胜妙法也,无心进求,自行邪事,便以为足。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人的一生中可以碰到很多机遇,但都稍纵即逝,只有智慧的人才可以抓住他。

    昔有二人,道中共行,见有一人将胡麻车在崄路中不能得前。时将车者语彼二人:“佐我推车,出此险路。”二人答言:“与我何物?”将车者言:“无物与汝。”时此二人即佐推车,至于平地。语将车人言:“与我物来。”答言:“无物。”又复语言:“与我‘无物’。”二人之中,其一人者,含笑而言:“彼不肯与,何足为愁!”其人答言:“与我无物,必应有‘无物’。”其一人言:“‘无物’者,二字共合,是为假名。”世俗凡夫,着无物者,使生无所有处。第二人言“无物”者,即是无相、无愿、无作。

    在生活中,不要只为了利益而抵制不了诱惑,这样有可能会落得一无所有,因此我们更需要有一种放弃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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