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七月,那你就是我的安生。
《七月与安生》这部电影中的两个女孩,大概是所有女孩子的两大类型。一静一动,我觉得正好形容我和我闺蜜。
初识于六岁那样,我们一起去幼儿园,记得当时她穿着红底黑波点的灯芯绒的衬衫,大大的眼睛,短发,忘记我当时是什么样子了,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开始了我们的友谊。
我们都是彼此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我总被他父母夸乖巧,安静,学习好。她总被我父母夸热情,懂事,学习好。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势均力敌,彼此鼓励,从小学,初中,再到高中,我们都在一个学校,不过高中文理分科,她选择理科,我选择文科。这应该是意料之中的。
她在我眼里一直自信,活泼,张扬,敢于表达,做题时总有新思路,总有一些新鲜玩意和创意,我在她眼里一直文静,善良,单纯,诗情画意,这大概就是彼此互补吧,我内敛,她活泼,在一起也觉得很开心。
高考完之后我去上大学,她去复读,很默契地彼此都没有联系,大概我们觉得这段友谊已经牢不可破,不用害怕会忘记,我甚至不知道她去了哪个学校学了哪个专业,大学时有没有谈恋爱,有没有喜欢的人,这些我都通通不知道,不过不妨碍在一起交流。
后来我毕业回到省会城市,第一时间就去找她,虽然好久不见,但一开口,却没有半分生涩,大概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朋友,不需要刻意维持联系,有时可以很多年不见,再见面情谊依旧。我们做着不同的工作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生活圈子,不管有多少差异,都不妨碍在一起交流舒适,能互夸,也能互损,站在对方的立场去想问题。
在省会城市工作一年之后,我们因为各自的原因又同时回到了我们地级市,在那里我们见过一次,一起赏荷花,骑单车,当时她失恋了,却没有不开心,这就是她,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么乐观豁达,好像没有烦恼,不会为生活的烦恼而忧愁,随遇而安,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我最缺失的安全感。我总是在上一秒担忧下一秒的事情,患得患失。
见她 那次我就预感到她不会在这座小城呆多久,原本她为爱而来,现在不需要了,那就换一种活法。《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的羽毛太鲜亮了”。她就是关不住的鸟儿,过了几个月以后,她就去了深圳,我觉得那里才是她的天空。
再见是两年之后她的婚礼,我专门请假回去,因为她是远嫁,隔着千山万里,再见怕是不易。曾经,她说过,找男朋友颜值是第一位的,我嗤之以鼻,长的好看能当饭吃吗?不过见到她的老公,果然是个帅哥,符合她的标准。她给我说起,不想回老家了,那边空气好,环境也好,说起她在那边的生活零零碎碎的事情,我总是觉得大城市生活不容易,不过对她而言,应该可以。很开心有一个人能照顾她,陪伴她,相互扶持,共同努力。
但愿再见我们依旧是现在这样,岁月不改你我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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