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一个人坐火车开始一段旅程。或许是我迄今为止走的最远的一次。
在太湖迷笛做志愿者的这四天,其实只做了两件事,欢笑和唱歌。
同组的人来自天南海北。在北京上学的马来,在北京呆了四年,一开口还是一口难懂的广式普通话。阿二跟他的双胞胎哥哥一起来的,我搞混了好几次。nono扎着一头小脏辫,穿着奇装异服,却单纯的像个刚从中学出来的小学弟。日狗一脸横肉,pogo起来最不要命,吉他弹的让人羡慕,嘴里整天嘟囔着,活着干,死了算。老万用一个晚上的时间给一个姑娘写了封情书,信里写着“你的笑就像吴哥窟”。要给每个人检查牙齿的牙医,沉默少言的阿三。和我同住一个帐篷的416,穿着那双走过五次迷笛和滇藏线的破鞋,一脸迷人微笑。还有组长,和包子,在迷笛认识,熟悉,然后在一起。
我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今年22,第一次做志愿者。
关于平凡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有同感吧。
切记不要与自身的平凡为敌,今年的迷笛主题曲这么说。
活着,别害怕。
毕竟,踏进迷笛营的那一刻,你所有的平凡与无力感,都将烟消云散。
第一天晚上,通宵巡逻。乐迷们在露营区围起一个个小圈子,喝酒,唱歌,看见我们走过去,给我们每人递来一罐啤酒,什么也不说,一起唱歌。唱《和你在一起》,“我想和你在一起,直到我不爱你”,唱《米店》,“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唱《石家庄人》,“”如此生活30年,直到大厦崩塌”,唱《梵高先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唱《公路之歌》,“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唱《时间》,“弹指之间 拨弄琴弦 让我从青春少年到如今”。
唱累了,喝酒,喝完一罐啤酒,不好意思再要,就到下一个圈子里,继续喝酒,唱歌。
偶尔遇到提着大白壶、装着满满散装白酒的人,刚坐下就递上那壶酒,拿起来咕咚喝一大口,浓浓的酒味和满嘴的尘土,呛出眼泪,然后传给下一个人喝。晚风夹杂着尘土,以及烧烤的味道,吹起我的头发,耳边是欢快的吉他和歌声,我仰过去躺在地上,看着满天星斗,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
就这样,一边转,一边喝酒,一边唱歌,天都要蒙蒙亮了。几个疯子一样的人,跑到太湖边的大桥上,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把烟头扔进太湖,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躺在路上,车辆从耳边飞驰而过。
去你妈的青春。
然后太阳冒出来了,太湖一片通红。
回营地的时候,我已经晕的不行。一晚上喝了十种以上不同的酒。忍不住吐了,然后昏昏睡去。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太阳晒得帐篷里闷热,连呼吸都困难。睡不成了,去他妈的,不睡了。
跑到唐舞台的草地上,一边看着上面的乐队试音,一边看太阳光透过树叶的样子,叶子很大很好看。
酒水组有认识的姑娘,偷出野格给我们喝。一人一口,不多,但满足的不行。
在迷笛营外围巡逻,太阳晒得胳膊通红,旁边就是无边的太湖。看着太湖发呆,舞台那里传来burning soda的歌声,韩语,听不懂,不知怎么回事,眼泪一下子流出来。
痛仰演出的时候,人挤人,我从舞台东边挤到西边去找一个同学,几乎是踩着别人的鞋走过去的,也被踩了无数次。鞋上全是泥,不过也没人在意,因为在迷笛干净的鞋子总是说不过去的。唱《再见杰克》的时候,全场大合唱,很多人哭了。
迷笛就是这样,不管做什么,都没人在意。
最后一天下着雨,唐舞台前面都是泥,我们挨个把彼此抬起来扔到泥地里,打滚,尖叫,身上的泥抹了一层又一层。
真爽。
左右乐队结束后,一身泥巴淋着雨回去,吃晚饭。头发上的泥水不断滴进便当里,我边吃边想,今天的鸡腿真特么好吃。
然后又是一阵玩泥巴,最后直接跳到游泳池里。雨越下越大,身上又是泥又是水,一点也不感觉冷,在泳池里越玩越high。泳池里的水已经变成黄的,也不在乎。
回去的路上,见到水洼就拼命踩上去,溅一身水哈哈大笑,一人一句的吹牛逼扯蛋。
最后的志愿者大趴把迷笛推向高潮。我们跟着去搬啤酒,运来小山一样的啤酒。场地中间有个舞台和乐器,唱歌,震耳欲聋,开火车,相互喷啤酒,满场子转着找烟抽,也不管认不认识,直接往人家身上摸索打火机,手里一瓶啤酒,干了。
回上海的时候,路过苏州火车站北广场,一堆刚从迷笛回来的人坐成一圈,弹着吉他大声唱歌,脸上的表情快乐的不可一世,路过的人纷纷拿出手机拍照。上去要了根烟,跟着一起唱,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之所以一眼就认出来,因为他们身上的泥巴简直太显眼。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这帮活着干,死了算的疯子们,我爱死他们了。刚刚还在被生活耍的团团转的我恍然大悟,原来生活,还可以这么玩。
对,还可以反过来把生活耍得团团转。
去他妈的摇滚不死,去他妈的功成名就,我只在乎我的人生是不是快乐。你无权质疑我的价值观,你的价值观只不过是社会和别人强加给你的,你们大多数人连自己的价值都没有,有什么资格来随意评论别人在热泪盈眶的岁月中建构出的意义和价值?
大梦一场?不,迷笛真切存在,生活也真切存在,一切都真实的可以触到,甚至那一腔喷薄而出的热血。
哈哈哈哈哈哈!叛逆?蹉跎?不正经?你开玩笑呢吧。前面还有无比美好的生活等着我去享受呢,哪有时间整些没用的?有些人真是神经过敏了,其实那些长头发奇装异服的人,他们活得比谁都认真,都热爱。
有些人啊,就是不懂。
你是我永远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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