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范冰冰,在中国应该是人尽皆知把,相信经过这几天的逃税事件的热点洗礼,从来不追星的广场舞大妈都应该知道这个人了吧,我先来给大家具体阐述下她的发家史:
范冰冰,1981年9月16日出生于山东青岛,华语影视女演员、制片人、歌手,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1998年主演电视剧《还珠格格》获得广泛关注,2004年凭借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手机》获得第27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而后获得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配角; 23届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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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年获好莱坞报道年度最佳国际艺人奖, 重点是她在 2013-2017年连续五年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榜首,连续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榜首已经说明了她的实力,在这里我简要的介绍下这个榜单的入选资格:榜单的候选范围包括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的名人,涵盖娱乐、体育、文化、传媒等领域,量化反映了名人以收入和曝光率为基础的个人影响力,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布斯中文版2014年5月4日发布的“2014年中国名人榜”,综合榜前十名分别是:范冰冰(蝉联榜首)、刘德华、周杰伦、黄晓明、章子怡、杨幂、林志玲、李娜、吴奇隆、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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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述,大家有没有觉得很惊喜,很意外,毫不夸张的说,当时的范冰冰俨然是红透了半边天,即使到现在依然风采依旧,热度不减,与大黑牛李晨的热恋也是让很多人羡慕与祝福,并且大黑牛也于2017年9月16日,范冰冰36岁生日当天求婚成功,本来她可以事业与爱情双丰收,走向人生的康庄大道,选择一个适当的时机,功成身退,但是世事难料,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常驻春晚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近日则曝光了演员的天价片酬,随之而来的便是“阴阳合同”涉税问题一案,终于在2018年10月,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一案,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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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在刊登致歉信,并处罚款8.84亿元,这是什么概念?我悲痛地发现:我工作一辈子连范冰冰逃税的滞纳金都挣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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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句, 贵圈真乱,有时候娱乐圈的肮脏与黑暗的确是我们所不能想象的,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也只想把一首演员送给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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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其他行业会不会也有这种大面积的逃税现象,是否也存在“阴阳合同”,我们无法做出评判。如果有,希望他们能从中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能唯利是图。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话又说回来,处罚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督促每一位纳税人依法纳税,保障国家的税收安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应该加大偷税漏税的处理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税收执法更加公平公正。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要加强税务监管,开通偷税漏税行为举报绿色通道,积极进行普法教育,树立“纳税光荣”的思想观念。
总之,法律是底线,谁都不能触碰。法律面前的侥幸心理终究抵不过时间的锤击,望更多人能从中得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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