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镇上,有一座教堂,教堂里住着两个小孩儿,一个男孩儿,今年七岁,一个女孩儿,今年五岁。教堂常常被镇上的人用作举行婚礼,而他们,两个小孩儿,是婚礼上的花童。
女孩儿和男孩儿终于长大了,男孩儿张开臂膀,仰望着天空,对女孩儿说:“我要走出这座小镇,走到最广阔的地方,而不是被这该死的蔷薇篱笆圈在这像是臭鞋子肮脏狭小的教堂里!”
女孩儿抱着怀里刚摘的蔷薇花沉默着,教堂的围墙已经斑驳出了裂纹,蚂蚁在这里安下了它的家,这里破烂得再也不适合举行婚礼,他们早已经没有了收入,全靠镇上人们的给予。他的自尊已经扯破了他的胸腔,她知道,他再不离开,终有一天会疯掉。
沉默后,女孩儿说:”我会等你,回到这里,回到这里带我到神父面前祷告。“
男孩儿离开的时候,脊梁挺得笔直,像小孩儿怎么也折不断的铅笔,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镇上的人们沉默着,女孩儿也沉默着。但是男孩儿一路上哼着欢乐的歌走了,离开了小镇。
多年后,男孩儿在一家大城市里的歌剧院里当杂工,平常干些琐碎的事,晚上就睡在舞台底下,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灰,偶尔闪着光,光里是那个沉默着的女孩儿,怀里抱着微微醺醉的蔷薇花,那么美好,固执地对他说——我会等你,回到这里,回到这里带我到神父面前祷告。
男孩儿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像歌剧院的老板一样富有。有一天,男孩儿打扫剧院的时候,在凳子下发现了一个女士钱包,他打开,里面有一条钻石的项链,还有他一年也挣不到的钱。
他扔下扫帚和抹布,拿着闪着光的钻石项链在手里仔细摩挲,每一道磕绊的纹路都让他想到那个他牵了无数次手的女孩儿,他将钻石项链握在怀里,第一次做了久违的好梦。
男孩儿把钱包留了下来,当然,也没有人来找过这个钱包,来往歌剧院的富人不计其数,这小小碎钻的项链和一点点零钱不值得他们如此大费周章。
男孩儿将项链寄了回去,女孩儿很快给他回了信,在断了一截的灰白蜡烛下读着女孩儿的来信,男孩儿腼腆地笑了,他似乎又闻到了那年的蔷薇花香,香甜微醺。
为了讨女孩儿欢心,男孩儿开始不停地买礼物寄回小镇,但是生活并不是只有浪漫和礼物,男孩儿连吃饭也成了问题,他想到那个价值不菲的钱包,无数次,在剧院里,他都不由自主地看向富人们手里的钱包,他的喉头在艰难地上下挪动着,他的目光由最开始的好奇羡慕变成贪婪怨憎,毫无疑问的,不久之后,男孩儿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女孩儿的信件一次次地寄来,但男孩儿却再也开心不起来,每收到一封女孩儿的信,男孩儿就紧锁着眉头,浑身就像筛子一样开始颤抖,眼神瑟缩地环顾周围的人潮,那股蔷薇花香再也没有到他的梦里。
终于有一天,男孩儿在偷窃的时候被抓住了,他丢了工作,被众人不耻。他愤怒地烧光了所有女孩儿的信件,他憎恨着,女孩儿甜美的诱惑让他走上贪婪的道路。
男孩儿的目光仍旧黏在富人们的钱包上,光是微微一瞥,他就能知道钱包里大致有些什么东西,哪些会是女孩儿能用得着的。男孩儿又被抓了,被打断了两根肋骨,在男孩儿绝望的时候,有一封信到了,是一个陌生人寄来的,里面有一叠钱,信里不外乎是鼓励他改过自新。
男孩儿淡淡地撇过,掏出了钱,随手将信扔进了街上的垃圾桶里。这样塞有金钱的信几乎是每周一封,男孩儿也渐渐地会读一读那些千篇一律的信,那唠唠叨叨的句子总会让他想起他的女孩儿,但他确认过,这些信不是来自小镇,也不是署名女孩儿。
男孩儿开始渐渐地期待这样的信,不仅仅是物质上的金钱补给,似乎每一封信的到来都让他干涸肮脏颓废的心进驻了熹微渺茫却令他雀跃欢喜的希望。男孩儿开始改过自新,去到另一座城市重新开始,重新进了一家歌剧院,重新当了一个杂工,重新拾起一个钱包,守在剧院门口,等候来认领的失主。
男孩儿最终还是功成名就了,剧院的老板因为资金周转不周,将剧院便宜转让给男孩儿,男孩儿接手后,不断努力,剧院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剧院。功成名就的男孩儿准备回去找那个每周寄给他信件的女孩儿,在离他原先当小偷的那座城市不远的一个小城市,他找到了那个女孩儿,女孩儿天真烂漫,像星星一样,令他着迷,且是富人家的小姐,他庆幸他的地位上门不算失礼。
他甚至有些紧张,舌头打结,他说:”小姐,您可还记得我,每一周您都会寄一封信件给我,如今我有了一家小小的歌剧院,如果您有闲暇,还望您允许我偶尔邀请您去我的剧院坐一坐。“
女孩儿被优雅绅士又微微紧张的男孩儿迷住了,她红着脸,垂首,露出光洁的脖颈,碎发别在耳垂后,细细密密地骚弄着她的心房。
正在这时,一个头戴着灰色纱巾的女佣端着杯碟推开门进来了,带着一丝另男孩恍惚的蔷薇花香,男孩儿看过去,只是女佣枯槁的双手令男孩儿很快移开了眼。女孩儿热情地邀请男孩儿吃下午茶的点心,男孩儿欣喜过望。
事后,男孩儿回忆起那次的点心,仍旧是最美的,带着蔷薇花香的醺醉,这个香气里住着他不愿回忆又难以割舍的女孩儿,她还住在小镇上,一个像是臭鞋子一般肮脏又拥挤的教堂里,但是靠他偷到的那些财产,她应该会过得不错,并且可能已经有人带她去过教堂,向神父虔诚地祷告过,或许教堂已经迎来了新的花童——女孩儿的孩子。
男孩儿和富人家的女孩儿结婚了,男孩儿过得很幸福,他们生了一个女儿,脸颊是粉色的,肉嘟嘟,眼睛像星光一样闪耀,头发金色像阳光。男孩儿取名叫蔷薇。多年后,男孩儿老了,想回到小镇,面对那个被失约的女孩儿。
也许我该先道歉,然后......给她赔个不是?当年若不是她的贪婪,我也不会......
男孩儿这么想着。
越到镇子,男孩儿心里越激动,他如今是成功人士,定会受到追捧和夸赞。但是到了镇子上,却少有人记得他,就算是认出了他,也都是摇头。
男孩儿疑惑着进了教堂,教堂已经许久不住人了,蔷薇花像荆棘一样蔓生着,他问起女孩儿的下落,镇上的老人告诉他,女孩儿在他当小偷被抓的时候就离开小镇了,至今下落不明。
教堂的地窖下,藏着男孩儿寄回来的所有礼物和一件当年那个女佣头上戴的灰色丝巾,男孩儿打开地窖的时候,沉默了,像当年他的女孩儿送他离开时一样。
花童的婚礼随着誓言一般消散,随着教堂一起被遗弃在风里,我想娶你,是多年前我深以为的既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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