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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杂记~白话文

学杂记~白话文

作者: 西岩的毕柏思 | 来源:发表于2017-02-12 14:25 被阅读0次

    怎么回答自己的问题,是看自己想怎么去做。或者是怎么逃避。-----题记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想着的是什么?更不会过于的去追求或者是想象。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你喜欢什么?或者是你在意的是什么?我其实是答不出来的,太多。多得自己都不再可以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了。恩,看来我是喜欢太多东西,以至于有些不太记得了。其实我可以尝试的低下头沉思一下。

    其实我是可以说我是喜欢白话文的。最早的时候,感觉上而言,白话文是我比较感兴趣的文章类型。但慢慢的发现不讲究的感兴趣其实会变得很喜欢。

    该怎么想象当初自己看到的第一篇白话文的感觉?其实我是不太敢说的。因为我害怕自己忍不住就想笑。现在回想起来终归是会有些尴尬的。第一次看的白话文是鲁迅先生的《孔乙己》,那应该是二三年级的时候,在拿了老姐已经不要的语文课本上看到的。怎么说当时的感觉,我其实是第一次看到有感兴趣的文章,确切的说应该是我第一次看这种文章,而我当时印象深刻的只是对于孔乙己点的那一小碟茴香豆。想想来说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但处于一个嘴馋的那个年纪,终归是可以理解的。至少现在我是这样给自己找了这样一个借口的,总归是可以撇清一下自己曾经是贪吃小孩的这样一个事实。

    慢慢的发现,我开始喜欢上鲁迅先生白话文。其实就是看了鲁迅先生的描绘的那一碟茴香豆而产生的兴趣。我突然小小恶作剧想到的是,如果鲁迅先生知道,他的作品是有这样一个人被感兴趣的。不知道先生是怎样一个表情!恩,我大概没法想象。应该也没有人可以想象到,毕竟先生是已经不在了的。但怎么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刻的看法,侧重都是不一样的,相信先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来说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初中的孩子其实是叛逆的孩子,是不是?我不想过于争辩。因为在我看来,叛逆其实说明了人已经开始懂事了。也应该可以看清楚一些事了,要不然不会开始叛逆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已经有对事情的看法和理解了。不再是懵懂不解。我现在可以想到的是发语文课本的时候,我那时有一个习惯就是发书本的那天,不论是上什么课,我第一时间看的绝对会是看看书上有没有白话文,特别是先生写的。如果有,那一节课是属于我的,而不是属于老师的。三年初中我所看到过的白话文基本是先生写的,我现在好像记得当初 中考的作文题目是写给***的一封信,我是想过写给在天堂的先生的。但在我想写的时候我发现其实我是不敢写的。我想了一想,即便我是很喜欢先生的文章。但终究还是放弃了。

    我曾经几度忘记,我原来也是喜欢白话文的,只是曾经忘记过。初中是先生的白话文,但我发现我不仅仅是喜欢先生的白话文。其实我喜欢的是全部好的白话文,不论是谁的。就像是郁达夫的《过去》 :余华的《活着》苏童的《蝴蝶与棋》钱钟书的《围城》 潘军的《三月一日》。。。。我都是喜欢的,在那个时候我的意识到的是我喜欢的其实是白话文。至于为什么?喜欢是没有理由的,只有喜欢就是喜欢。虽然这个理由有些过于牵强,但终归是比没有来得好。

    大学是很好的,好到喜欢的东西也可以忘记,即便是曾经很好很喜欢。一件事可以在一天之内记得,一年之内记得,三年记得,五年记得,但终究是可以忘记的。就好像是本来可以一直坚守,但到了有可能更多更好的选择的时候,会突然想忘记以前的。这样终归是有些不好的,但确实是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果是爱好,不喜欢可以找回来,还可以要回来。但爱情却是不喜欢就分手,想回到以前却是不太现实的。现在我只能是说,还好我的是爱好。

    虽然庆幸自己,但依旧感觉是不幸的。我可以找回来,但却找不回来那段时间。我想到的是看一下先生的《孔乙己》,看看还能不能找到感兴趣的是孔乙己的那一小碟茴香豆仅此而已。但是我发现的是,其他的我不该懂的懂了,除了那一碟茴香豆。我也尝试看看其他,恩,我发现我看得没有以前的好了,现在看到的是很多不想看懂的,少了很多以前看懂的。

    好吧,我发现我居然看不懂白话文了,恩,可能是我即便看了,看到的也是不一样了。可能是感悟变了,或者是喜欢的东西太多了。

    恩,起风了,看来是要下雨了。

                                              知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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