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的一天,弟弟载着侄儿去上学,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一辆三轮从马路横穿过来,三轮师傅载着他老婆和孙娃。弟弟来不及刹车,与三轮相撞了,幸好车速不快,三轮师傅和他孙娃没事,他老婆掉到了地上。
当时他们跟弟弟要求私了,弟弟不同意,坚持报警,然后把人送医院检查。据说当时检查没事,不知道怎么后来又到县里去住院了,然后又到市里的一医院去做了换髋关节的手术。
这其中弟弟与弟妹去医院看望,然后交代保险事宜。
出院以后养病期间,他们找弟弟闹了一回,然后是交警划分责任的时候,他们也是七大姑八大姨的到交警大队去闹。最后交警按照他们最有利的划法,划了一个五五责。尽管交警大队负责此事的警官给他们解释了几天,说不能太违背原则,他们还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弟弟的全责。
保险也赔付了,弟弟他们又到其家去看望了几回,人也好了,以为没事了,这事就过去了。
突然上个月,弟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把弟弟告了。
真不知道他们是以什么理由告的。现在的社会还有这么不懂理的人吗?
弟弟说那既然撕破了脸,本来自己修车应该他们出的钱,看在他们是伤者的份上没让他们出,那这次一定要他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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