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由于学业、德行的广博深厚,渐为社会所承认。他“三十而立”,开始授徒讲学。在孔子之前和孔子当时,中国古代封建贵族垄断了文化教育权。所谓“学在官府”,就是说学校为贵族子弟而设,平民没有受教育的资格和权利。孔子为了教育向民间普及,便争取到仲孙大夫和鲁昭公的同意,并得到他们的资助,垒土筑好讲台,收徒授课。因讲台旁边有杏树,故取名为杏坛。
私学的创设,打破了“学在官府”的传统,进一步促进了学术文化的下移。孔子一生用了四五十年“学而下厌,诲人不倦”的持久努力收徒讲学,培养了大批人才。孔子教授的内容主要是诗、书、礼、乐、易等科目,教学地点和方式很灵活,有时在杏坛上给学生讲课,有时坐等学生前来提问。孔子善于因材施教,加以启发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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