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喜欢,因为我一直不曾喜欢过。
记忆深犹的是高中的时候,在一股张爱玲的洪流中独爱三毛。每逢图书馆开门的日子,总会去借个两三本看看,下次再换一波,不多时便看完了,于是再来一遍。
我那时三分钟热度,对什么事情都兴趣十足却坚持不了太久,唯独这件事可以拿出来夸耀一番。我只是喜欢她的书,甚至名字也是后来买了全集之后才搞懂的。
文科的课程大多无聊,冗长无味的时间我更愿意看些小书,说起写这也不是头一糟。只是写了许多文笔却一直很一般,可能是遭受到高考作文框架的荼毒太深。
那会爱看青春小说,什么情情爱爱翻来覆去总也不过瘾,看三毛的开始也是被她的爱情所征服,后来才逐渐喜欢她的文笔风格的。我这人对自己没有要求,看的文多了对别人老是喜欢评头论足,不是技巧太差,语言不顺就是剧情一般,结局没按照自己想的来,不满意别人的那自己就写写看咯,这方才明白写文章即使是浅薄的爱情小说也远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不过也算是写了几篇,虽然后来没有坚持下来。
如今在手机上打打字感觉大有不同,不过也并不排斥这种感觉,就当是重新开始吧,看看自己这次可以坚持到哪里,文笔会不会有所长进吧。
努力活着,从现在写写文开始吧。
加油!
记于一月十九日06.30
一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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