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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代,我认识了我现在的闺密小梦,初见她时,她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女孩子,巴掌大小的小脸惹人怜惜,水灵灵的大眼睛格外美丽动人,不同于其它皮肤白皙的女孩的美丽,她有些略显黝黑的肤色让她自带一种独特的美。
初中三年,我们形影不离,我的朋友并不多,但她一个就可以顶好多个。一起吃饭,一起上课,天冷一起睡同一张床,午休不睡觉一块躲到没人的地方疯玩被班主任老师抓过包,每个周五的中午一起约定不吃中饭,去校园超市买上各自爱吃的零食到校园里四处逛逛,谈谈心,聊聊人生理想,畅想我们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发现那时候的我们是那样的单纯美好。
当然,我和她也有不开心,吵架,冷战的时候,但是这些终是抵不过那些开心的回忆在我心里的印象深刻。我们好像总是选择性记住那些美好的东西,遗忘中间不愉快的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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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毕业的时候,我曾问她“这三年来,我做过最让你感动的事是什么?”
“冬天的时候你总是把你的小毛毯子盖在我身上”她思索片刻感慨道。
我有些讶异她的回答,因为我根本没想到答案会是这种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小事。
回头想想,她是一个特别倔的女生,直到现在我们都已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她也是如此,从来不愿麻烦别人,即使是知道我平时根本不会用那块毛毯,她也不会说她冷,拿去用用。所以那时我看到她盖着薄薄的被子蜷缩成一团,霸道地把毛毯强行盖到她被子上面。
我曾抱怨过她为什么总是跟我这么客气这么生分,可是后来慢慢发现她的性格就是如此,也就慢慢理解了。
成人的世界好像真的缺少好多温暖,我们好似也越来越容易被别人一个温暖的小举动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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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自问了下自己她让我我最最感动是什么。
认真思考过后,也不过是她始终记得我的生日,即使在我们冷战甚至险些绝交的时候。她依然在我生日那天早上当面跟我说了声“生日快乐”。
当时在气头上的我并没有因为她的这句话而跟她和好,即使那时我因为和她冷战而失眠了好几个晚上。长大后懂事了点的我才发觉那句“不合时宜”的生日快乐是那么地戳心。这些话我从来没跟她说过,我知道,其实,她都知道。
长大后越来越觉得感动一个人其实不需要做多么大,多么了不起的大事情,细微处的小事情才最容易打动人心,人与人之前有那么多的接触,那么多种感情。人与人之前互相带来温暖的往往是细枝末节处的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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