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认识林城的第四年……
他躺在我的通讯录中我却始终没勇气主动找他。
是的,我喜欢他。像所有女孩子一样,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让他熟悉自己,有机会接近他。想尽一切办法故意漂亮的出现在他面前。
现在啊,我才知道自己当初有多傻有多天真。他不爱你,你故意漂亮的出现在他面前是不起作用的;他也不会增加多少深刻的印象。
林城,我承认我输了。在喜欢你这件事上,输的溃不成军。
初见
林城是我的学长。比我大一级。
我刚上高中那会。不知道怎么稀里糊涂的就加了他的qq。后来我们就成为了好友,他得知我是1班的,就问有没有我们的魏芳的qq。我说没有,彼此不是太熟悉。后来我也就和他没怎么聊过了。
直到高二开学之际,他突然说见个面吧。我其实不想见。因为那时候的我很胖、很土,脸上还长痘,也不懂得打扮自己,不交朋友整天只会独来独往,一有空闲时间就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不过禁不住想象的诱惑,我们见了面。
第一次见他真人就被他的帅气的外表吸引了,真的觉得他好阳光干净。
始于颜值
后来在学校里见他,我都会莫明其妙的害羞和不好意思,和他说话还会脸红。我明明知道像他那么外表出众的男孩子是不会喜欢我这种土肥圆的姑娘的,可我还是沦陷了。
可能是因为他给我打招呼了;或者他在便利店碰见我主动买水给我;又或者我们在话吧巧遇他主动给我占位置;放假回家也会约我一起出去玩;他还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我们还在2017年一起跨年;每一次放假我们都聊到很晚很晚,有时候还会等对方的消息睡着……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以为他对我是有点意思的。
陷于声音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有一个过程的,而我疯狂迷恋上了他之后,我把他发给我的每一条语音和他唱过的歌曲都保存了下来,在我想他或者回忆他的时候就翻出来听一听。
哈哈,那时候真的喜欢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啊。
可是啊
他还是没有喜欢上我啊。
我大概这辈子做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为了他,为了吸引他,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和他的好朋友在一起了……
我和他一起去给他的好友过生日,没过多久那个男生给我表白了。
当时的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只是觉得真的喜欢他,最起码这样可以经常见到他。我觉得我足够真诚的去喜欢他,一定可以感动他的。可是,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我很丑,可我很温柔
这是我的初恋,第一次牵手的人。我很紧张也很愧疚,更多的是觉得自私。但是我知道我没办法了,不去努力一把,我一定会失去林城的!
我和他朋友在一起的事我不想让他知道。因此,我们一直保密没有告诉任何人。
大概我是期待的,期待他会质问我,期待他的吃醋。然而这一切直到对方质问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林城,你干嘛不去找他?”那一刻,我醒来了。
林城不爱我。
他也没有想要去努力喜欢我的意思。
我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
我们分手了。
分手后,林城知道了我和他朋友的事。他居然说:“你怎么不问问我,你都不知道他人怎么样,就和他好了,他那么浪,你收不住的。”
我被说的哑口无言。
可是,林城,那你呢?
你人怎么样啊,你也喜欢浪啊!为什么我一直陪在你身边,为什么你对那么多女生感兴趣唯独我不行?
你不是说和我有共同语言,聊得来吗,为什么,为什么不去喜欢我呢?
我很贫穷,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如你们好,我很自卑,但我还是以自己最大能力讨好你啊。在你生日买了那个很贵很贵的礼物啊,而你呢,明明我的生日就在你前面两天啊,为什么你不肯对我用心一点点呢?
我知道,我很丑,可我很温柔啊……我有一颗懂你的心啊,为什么,为什么你从不停下来看看我呢?
这一切在我心里反反复复的重复了几千几万遍。我自己折磨我自己,所有课堂思想抛锚,本子课本上都是你的名字。日记本里都是有关你的心情啊?
明明我已经痛不欲生了,为什么你要那么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呢,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愿意相信我呢?
你真的好残忍,好残忍!
我那么多年的喜欢都喂了狗
我有个“闺密”背叛了我,她自从成为你们的“一份子”后,就经常在你里面假意撮合我们两个,实际在背后戳我脊梁骨让我难堪。
他在很多同学面前说我的家庭不配和你们做朋友,说我对你是癞蛤蟆吃天鹅肉,对你有非分之想,而你根本连理都不愿意理我。
是的,也的确是这样。我认了。
可是,她还说,我贪图小便宜,天天占她好处,当初要不是可怜我独来独往才不愿意和我做朋友。当我有了新朋友后,就丢下她了。
而你也真的信了。她如愿以偿的让我离你越来越远。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你难道不了解我嘛。根本不是我丢下她,是她亲口说我已经够不上她的世界了,“让我回到自己的世界里,不要打扰她了”……
其实当我现在回想过来,我真的不难过了。因为离开和疏远我的都不是真心的朋友,也包括你。
一直到你毕业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去年我高考,你象征性的说了句“加油”。只有我明白,你有多敷衍我。
让我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
我私下向你打听你的学校咋样,又个朋友想来。后来,我的一个朋友真去了。而你又又看对眼了,你把那么久不联系的我从通讯录里提出来,真是为难你了。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我只有心痛。那个女孩你见过,她在我身边形影不离啊。现在的她化了妆,换了发型你只是认不出来了。
呵呵,你看吧,谁都可以得到你的喜欢。唯独我不可以。
我那么多年的喜欢都喂了狗。
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联系过。sui我17岁的时候想:
“如果你看见27岁的我走在马路上很失意,生活使我更加落魄。那么,我希望,你途径过我身边就好,不需要认出我或者打招呼。尽管27岁的我这么想,可我还是希望你能走上前,给我一个笑容说一句‘好久不见’”。
林城,我现在过得还算可以。如果你看见这篇文章,希望你不要讶异。毕竟曾经喜欢你人尽皆知。
再见了,我的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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