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看到微博@我的小伙伴,写了《你想做一件事会找各种理由吗?》。让我印象深刻:“买一个东西,就一个理由:我想要!想做一件事,就一个理由:我想做!”
那天我回复:喜欢就是最大的理由,珍惜这种感觉,相信自己的感觉,尊重自己。当生活中都是喜欢的人和事,我们会越来越幸福的。加油!
其实这段话也是送给自己的。因为我多数时间还是跟着头脑走。昨天小小的改变,跟着喜欢走,有美好的收获哦!
因为陪儿子上兴趣班,看了会儿书觉得“好想吃彩虹糖啊!”立刻打算满足自己,去楼下的便利店,居然没有,只有巧克力豆。纠结了一下,是将就买点吃,还是放弃?最后选了第三个,搜了附近的便利店,因为我想满足自己,不想轻易妥协、放弃。
出了大楼,发现太阳好温暖,好舒服,幸好出来找,觉得赚到了。然后过了一条街,按着地图绕圈,没发现便利店。问保安大哥,告诉我楼里有,当时我觉得这种小店未必有货。结果一进去,看到货架上摆着彩虹糖!哇,要买几盒呢?这么辛苦找过来,贪心就上来了。最后买了两盒,心满意足地漫步回去。
心里觉得好开心,因为从小要吃糖,就被父母念,即使三十多年后,看到我吃糖,他们也是条件反射地说“糖要少吃,多吃会……”所以已经种进潜意识里,当喜欢什么的时候,不是去支持自己,而是质疑自己,考虑这件事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是否正常……
真得很辛苦,对不对?到最后就把自己的感觉给弄丢了,只听头脑判断。感觉就是心情啊,心情好生活才开心,不是吗?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整条街开满了白色的梨花,真的好美好美,比吃糖还让我愉悦。
这就是意外的收获吧。如果我们害怕这件事不正确,害怕别人的评价,害怕和别人不一样,而没有去坚持自己的想法,就会错失很多体验。这份体验里,有在争取自己目标时付出的努力,有达成目标后的快乐,有在过程中偶遇的风景。
其实关于孩子吃糖这件事,我也会有摇摆,恐惧的时候也会提醒他“今天吃得多了哦,已经很晚了哦。”有时候又相信他,让他感觉身体状况来决定,要不要继续吃。其实这一切是源于我们对自己的不信任。如果我们相信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即使会犯错,我们也相信自己有能力承担后果。那我们才真正爱自己,忠于自己。
最后送上松浦弥太郎说的:无论在他人眼中看来再怎么莫名其妙,“我真的很喜欢这东西,不能没有它。”能够认知到拥有这样的所有物,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将成为你接下来的人生的重要精神支柱与乐趣来源。说到极端一点,其实每个人身边都应该有这样的东西,让你觉得:“我生活里只要有它,就很开心了。”
尊重自己喜欢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宝贵,我一度失去过它。所以我现在要珍惜每一次的喜欢,找回对生活怦然心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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