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三个幸运事,就是提前住上了楼房。
全家转非后,妻子在县城安排了工作,孩子在县城上学,住房又成了问题。
开始是租房住,1990年申请自建房,通过多次找城建局,安排了县城东南角一个家属院南侧,每个家庭都是这么大的地方,10*10·14,买砖、买木料、砂石料、水泥等等,盖起了三间正房三间倒座,严严实实的一个小院,装修完了搬进去,粗略的算一下花了两万块钱,当时的心情很是激动,虽然欠下了几千元的亏空,但是觉得在县城有了一个安稳的家,还是得到了一些安慰。
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上下班接送,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又过了几年以后,孩子上了初中,自己骑自行车上下学,尤其是冬天,早上上学早,晚上放学晚,房前一米宽的小窄路,骑到100多米才能到大路,大路上也没有路灯,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孩子上学放学都要去接送。
正在孩子上学不方便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消息,县公安局改完了办公大楼,后边要盖家属楼,位置挺好,房子面积很大,是给单位员工的福利房。紧接着又听到一个消息,公安局创优争先,需要招聘一名“材料将”,我立即去报名,没成想三天之内就下来了调令,我调到了公安局,成为了一名“材料将”警察。
1997年,我分到了一个130平米的家属楼,实现了我住宽敞明亮的楼房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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