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因为心中的正义站在风口浪尖接受别人的口诛笔伐。我不后悔不后悔!趁现在年轻,多做点疯狂的事吧。(实际上我和那一群人理论的时候手都抖得打不出字来了。)
为什么忌惮她们呢?首先我的工资还掌握在这个杨羊的手里,不了解他,惹毛了他还给我发工资嘛?未可知。其次,我在因为这个小姑娘和别人对抗的时候她不知躲哪去了。第三,我的督导对我可是很好,我这样公然和她老大对抗,送工服回去的话肯定没好果子吃,并且其中还涉及到她的责任。
放到当今社会中,如果我是新入职场的菜鸟,我一定会被踢出去的。为了一个和你没关的事,公然和大头头论是非,牵扯到直系上司的利益,这样的谁敢用。就如樊胜美所说,不遵守职场规则的人迟早要出局。可我还是选择疯狂一把。
那件疯狂的小事叫勇敢以前的我胆小怯懦,不敢发声。那年刚18岁,在广东看到一个小偷(那是个团伙)正在偷一个妇女的钱夹,旁边有个长相狰狞的人拿刀对周围人示警不能说话,我自然不敢出声。晚上,店里的人问我认识门外的人不,他一直在探头看你。抬头一看腿软了忙躲到屋里,我知道他就是下午手持刀示警的那个人。很快我回家了。谁也没告诉那天下午我拍下了一张偷盗的照片,后来悄悄删了。自此以后,面对不公平的事我都不愿扯上关系,尽量什么话也不说也不会有关注。
四年了,我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有时候做梦会梦到那个狰狞的人拿刀放在我的脖子上,同时又羞耻于自己的怯懦,不敢发声,维护正义。
今天的事是个小事儿,但是我的心中轻快了很多。此刻应该来杯酒,敬这件疯狂的小事,敬我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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