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保护的是法律还是人民?
彷徨之刃指向何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东野圭吾的作品《彷徨之刃》,东野圭吾的作品有许多,之所以推荐这本。第一,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东野圭吾,这是我读东野圭吾的第一部作品。第二,我觉得这本书很“冷”。
该小说讲述了与女儿相依为命的父亲长峰重树,在女儿长峰绘摩被两个未成年人菅野快儿和伴崎敦也凌虐杀害后,为复仇而成为被通缉的杀人犯的故事。小说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保护与情感之间的悖论,引发了读者对社会法律体系的讨论。
作品名称 彷徨之刃
外文名称 さまよう刃
文学体裁 长篇小说
作者 【日】东野圭吾
首版时间 2004年
东叔有许多优秀的作品。至少在中国已经的出版发行的都是精品,一些耳熟能详的作品我后面会挑几本详细介绍。
但现在,属于《彷徨之刃》
我希望读者可以跟我一起思考一个问题:
“法律是公正的,但法律的体系一定是完善的么?”
“如果法律体系不完善该怎么办?”
“那就尽快完善”
“警察是要保护的是不完善的法律还是人民?”
这就是现实的悖论,法律的完善需要时间。
但犯罪的行为不会等待法律体系完善后才会发生。
在《彷徨之刃》里,最彷徨的人其实是警察。一边要依法做事,但道德上却受着良心的谴责。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可以想象一个情景——考试不能作弊,你举报了你的同学作弊,你觉得你的同学会感谢你么?
犯罪分年龄, 罪恶论大小。
法律需要量刑,所以需要有一套评判标准,以至于法律的某处存在缝隙,发现、填堵缝隙的代价就是一部分无辜的人的牺牲。
宽恕还是严惩一直以来是司法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我个人认为,这种讨论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却又是极其愚蠢的。
宽恕犯人是为了感化,给他们知道重新做人的机会;严惩犯人是为了警戒后来人。
你觉得有必要么?辩论的双方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
宽恕罪犯的人考虑过受害者亲人的感受么?
严惩的罪犯人又如何保证这与“酷刑毁国”有异?
但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杜绝不了犯罪,我们只能在这种看似有意义的争论中寻找慰籍,或者是说一种借口吧。
我之如此强调法律的不完善性,是为了强调“依法”二字,如果不依法,我们难道靠的是众口不一的道德标准么?
有人会问:如果道德标准能代表人民名义,那有何不可?
那是不可能的。
就好像:你弄不懂你的压岁钱为啥要给父母,然后你为人父母后认为孩子的压岁钱一定要给父母。
每个人的的社会地位不同、遭遇不同,基本的道德观念可能一致,但细节上不可能。
其实,这本书写于上个世纪90年代,我觉得现在的法律体系较之以前已经完善不少。
我真的看到了希望
国家可以考虑舆论的影响
国家可以听到我们大众的诉求
国家不再固步自封就是我们“依法”的最好汇报,我们的后代可以见到一个更加开明美好的世界,这就够了。
ps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法律不好,那你就要去想办法成为一个有本事人,去推动人大修改法律。
下面我摘取一些书中的句子:
一、忽然间,诚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人活着的意义了。不单单只是吃饭呼吸那么简单,还包括和周遭的人之间的联系与互相关怀。就像蜘蛛网上面的一个个网眼,人一旦死了,就会有一个网眼从蜘蛛网上消失。
二、不管什么样的小孩,在父母眼里一定是可爱的。
三、我终于明白了。曾经做过的“恶”,是永远无法消失的,即使加害者改过自新了(现在的我可以肯定的说:那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里是假设),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恶”仍然会残留在被害人心里,永远侵蚀着他们的心灵。
四、想要战胜寻死的诱惑,就只能让憎恨燃烧起来。
五、他知道自己没有制裁犯罪的权利。这应该是法院的职责吧。那么,法院真的会制裁犯罪者吗?不会的。透过报纸和电视,长峰多少知道审判是如何进行的、或是对什么案子判了多重的罪。就他个人的认知,法院是不会制裁犯罪者的。说法院会拯救犯罪者其实比较恰当吧。他们会给犯了罪的人重新做人的机会,然后把犯罪的人藏在憎恨他的人看不见的地方。这样就是判刑吧。而且刑期都短得令人惊讶。夺走了别人一生的凶手,其人生并没有被夺走。
六、他认为社会制造出来的怪物,无法用人类的力量将其变回人类。
七、可这样真的能消灭万恶吗?把坏人抓起来然后予以隔离,换个角度看,其实就是在保护坏人。经过段时间,当社会逐渐淡忘被保护的坏人时,他们又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其中有许多人会再度犯法。他们会不会以为自己不会因犯的罪遭到报复,甚至觉得国家会保护自己呢?
十二、他觉得自己的悲剧已被当成吸引读者的工具。
十三、少年法并非为被害人而制定,也不是用来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为前提,为了拯救他们而存在的。从这些法律条文中无法看见被害人的悲伤与不甘,只有无视现状的虚幻道德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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