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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超《红楼小讲》第十一讲 第五回

王富超《红楼小讲》第十一讲 第五回

作者: 指间渡石 | 来源:发表于2020-06-16 10:46 被阅读0次

1.我所谓的“启蒙”,就是指可卿给凤姐上了一课,让她开始注意荣华瞬息,富贵无常,跟着即有大变来临。那么,她对宝玉,又是启了他的什么蒙呢?很明显,她就是现实中的警幻仙子,警幻就是她的梦中幻影,或者精神境界中“仙化”了的可卿。是她,在宝玉幼少之时,第一次教给了他一些人生路途上的关键道理,这是宝玉平生所接受的第一堂重要课程。

2.由于曹雪芹所处的那个时代,使他对此无法直写明叙,他才采用了一个非常特别的手法:神游幻境、梦遇仙姑。这就是第五回这一段书文的故事的真正内容。

3.在这场梦境中,宝玉遇见一位“神仙姐姐”——秦可卿这个美好的女性给幼少的宝玉的深刻而又异样的印象所造成的一个梦中之影像。是她,教导他尘世中许多事物和哲理,像是一个警觉、劝诫人的正统说教者,然而又是最能欣赏、理解、体贴宝玉的一位最聪慧、最大胆、最有情的知音莫逆。对宝玉的成熟、成长和一生,可卿是个关键性的启蒙大师。我认为,雪芹小时候,曾是经历过这样类似的人物和事情,否则他是写不出的。

4.是她,引导他领略了声色之乡、命运之府,在“薄命司”中给他展示了全部书中一切少女的(包括已为少妇的)不幸身世和悲剧归宿。从生理的成熟到心理的成长上,都给予了这个早慧早熟的男孩子以巨大的深远影响。

这难道还不是一个比甄英莲类型不同而更为重要的总领全书的女性吗?

5.雪芹确实也很有隐讳之笔(为尊者、为爱者、为惜者讳),但他写可卿,并无此意。用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来理解一个早慧早熟的孩子(这在历史现实中是很多的,唯物者应该承认事实),他在将近某个生理阶段时,对外界和异性的感受,开始有了朦朦胧胧、自己难解的某些动变。这样认识,就不会用“色情”、“黄色”的眼光来看待这第五回一篇异样文字了。真的,我不知道:二三百年前哪个作家,曾经和胆敢来写这样的现象和内涵?雪芹之书一出,被人骂为淫书邪说、罪孽深重,自非偶然了。

6.有人认为《红楼梦》具有“启悟学”的主题意义。启悟学是人类学上的一个术语,原指古代人民的成年到来时所举行的礼仪而言。对一个个人来说,也有其启悟这个成长经历。作者认为全书都有这种启悟性质。

7.女子的贞淫问题,正是书中不止一次用情节故事来“探研”、“讨论”过的一大妇女问题,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秦可卿与尤三姐。她们的悲剧是:那社会逼她们丧失贞操,而那同一社会又因她们丧失贞操而百般贱视,使她们不齿于人类,除死之一途别无出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程高伪续搞的正是这一套,这绝不是曹雪芹的思想感情。秦可卿是十二钗中第一个不幸人物,痛惜之,而不是笑骂之。我们已然讲过:他无意写什么“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相反,他要写的却是“正邪两赋”之人。可见这里有个价值观念的标准的根本问题。本节讲的又另是一种价值意义,也并不是为了“替淫乱者辩护”——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总之,用世俗眼光去看雪芹的书,大约总是难免格格不入的吧。

8.脂砚斋在评论可卿时题有回前标题诗,说:“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这头两句是化用“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的成语,封建时代女子一旦失足,至死也难“超度”!脂砚是一位女评家,她正是以一种极为复杂的心情来慨叹像可卿这样的悲剧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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