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至第十一章
这几章里让人看到了人性的欲望肆意滋长。
土司因为欲望抢了忠诚于自己的头人的妻子,查查因为欲望杀了自己的主子,夫人因为欲望企图杀死丈夫的情人,活佛因为欲望希望成为住寺喇嘛,而我,傻子,因为欲望竟然希望有朝一日能做土司。当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的欲望背离原来的生活,荒唐的剧情在各种碰撞中最终变成那燎寨的大火,带着熊熊火光和埋下的仇恨一同燃烧,最终在那翻滚的土地上逐渐平息。
傻子说那屋梁上排队的老鼠让他想起了野画眉,而我说这些画眉和老鼠让我想起了土司的家奴们。他们数量众多而面目模糊,为了觅食或需要,在它们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之前,就逐渐成为上层食物链的可口小吃,毫无反抗之力。当傻子自己烤野画眉时是兴致勃勃的,但当他看到土司夫人如何吃烤老鼠时却感到十分害怕。但这些在我眼里并无本质区别。
让我特别触动的是,即使是家奴本身,也是看不起家奴的。傻子让卓玛给他的两个小跟班倒茶,卓玛当场的反应是:“我是给下人上茶的吗?”并且呵斥道:“不晓得规矩的东西,敢在少爷面前坐着喝茶!去,到门边站着喝去!”这样的情景在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出现过,在现代社会仍然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复发生。
这几章中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她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向官寨,也就等于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犹如一场步入坟墓的华丽婚礼,伴随着罂粟花的野性香气,在脑海中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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