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徒步旅行吗?在我看来,徒步旅行代表着要克服一路上的艰难险阻,并且要忍受一路上的孤独不适。旅行出游的方式有那么多种,它必定会是最后一种,但如果选择它,不是出于真心的喜爱,我真心觉得很难有别的原因可以解释。
但是一个年过六旬,守着一份工作干了一辈子,既无朋友也无敌人,跟妻子的婚姻名存实亡甚至与去世的儿子间有着曾貌合神离的亲情的一个男人,完全颠覆了我对徒步旅行这四个字的认识。这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用了87天横跨英格兰,走了627英里,双脚满是水泡,腿也遍布淤青,甚至每走一步都感觉他的骨支架咯吱作响。即使这样他依然坚持着,只是因为相信着如果这样能走着去见到已经得了癌症的昔日好友,她就可以好起来。
这种想法傻吗,在我看来当然傻。甚至这种想法的产生也只是因为哈罗德在去给好友寄回信的途中,听到加油站女孩用她的信念救了她的家人,才临时起意做的决定。或许哈罗德想做点什么来弥补昔日好友为他所做的牺牲,或许也是想做点事什么来挽回已跟他分床多年的妻子,又或许是不想让在天堂上的儿子提起父亲时有丢脸的感觉,甚至只是想在已然毫无波澜的人生最后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所以即使哈罗德一路上靠着吃野果和别人的救济才能到达旅途的终点,但他心中的信念却一直未曾改变。所以即使后来他的事迹被很快传遍,各大媒体杂志报刊也都十分关注他,甚至有很多人慕名而来跟随他,他也只是想静静地、一个人走完这段旅程。一直相信着,只要自己靠着这双腿走完这627英里,好友就可以好起来。
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书,亲眼见证着哈罗德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亲眼看着他一路上与形形色色的人相遇,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重逢。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而每一次重逢却也让人动容不已。在途中的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造就了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的627英里。他慢慢使我相信,只要人一旦相信了什么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相信逐渐会转变为信念,那时我们便会变得无所畏惧。即使中途也有想过放弃,但也请再坚持一下,相信着最终前方的路途会春暖花开。
所以最后,也愿我们,能凭借着自己的信念,走完属于我们自己心中的那段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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