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青年教师自杀了,本来这种事不足为奇的,可因为他是个基督徒,所以大家把焦点都放在了宗教和自杀的关系上去了。大多数的人还是觉得宗教是一个心灵避难所,是一个港湾,有事儿的时候,抱一抱,念一念,想一想,就过去了。其实我认为的宗教更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行为指引和价值观。所以宗教它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人与环境之间的事情。一个虔诚的教徒能处理好个人自己的事儿,但面对环境的时候,他就不一定能搞的掂了。也就是说,当一个教徒的生活为环境所迫,而在该环境下有尊严的生存下去又与他的信仰、价值观或者能力相冲突,他就被逼到了墙角,他的选择就不多了,问题就出现了。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在一个高度分工的环境里,有一只羊生活在狼群里,这只羊想生活下去,要么躲到林子里,自产自销,自生自灭,要么它就把自己变成一头狼。这些路都不想选,自杀就是另一种选择了。(因为对该教师个人情况并不了解,我这不是在分析该位老师的自杀原因,只是借此说宗教以及自杀的问题,切勿对号入座)
说到自杀,我是赞成自杀的。自杀是个人保留尊严的最后手段,是一种人权。自杀有着极深刻的哲学含义,是一种对物质和意识的双层消灭。年纪大的人和那些被病痛拖累的人,选择自杀,是想杀掉自己的残破肉体,可杀掉肉体的时候,意识也被杀死。那些因抑郁和精神问题而自杀的人,他们其实最想杀掉的是自己的意识和大脑,但杀死了意识,肉体也死掉了。某种意义上说,自杀其实是对哲学最大的嘲笑。
当然也有人把目光放在高校教师这个群体上,其实高校教师和其他群体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那都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大家有着一样的痛苦、挣扎与不解。有自己的研究领并不代表自己就真的对它有着什么理想与坚持,对大多数研究者来说,特别是青年教师,研究的方向,并非都是心甘情愿选择的,因为这不光是个人的问题,还有环境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在个人和群体上的缩影,个人很难与之相抗争。
最近被重新挖掘出来的美国作家约翰·威廉斯的旧作《斯通纳》引发阅读狂潮,且赢得好评无数,这本书讲的就是一名高校教师的人生,可这又怎么能只是一个教师的人生?还有纳博科夫的名作《普宁》,它的主角也是一名高校教师,高校是一个有围墙的小社会,那里面的人生也是外面的人生,那里面的实验场与标本室,也都是活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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