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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jojo的奇妙冒险》第五部黄金之风完结撒花,本剧主角乔鲁诺作为作者荒木飞吕彦笔下“流氓主角”的巅峰,吸粉无数,在年轻人中热度非凡,作为“我有一个梦想”的励志黑帮流氓,在黑帮掌控的意大利,主角团向着“相信正确”的路,凭着“勇往直前的意志”推翻老板,扫毒禁毒,梦想贯穿全番,全剧更被粉丝戏称为“禁毒之风”。
伴随完结,命运轮回式的安排,反派主角的死法让人非但没有前几部的痛快淋漓,反而让人心里空荡荡的,引人深思。
笔者作为一个夕阳红jo厨身兼法律狗,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当然故事无法发生在我国,毕竟我国目前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已经压倒性胜利,“秧歌star”们的黑帮摇在我国肯定只能转入广场发展。
01黄金精神与法制精神
第五部主角团
番一开始,背景便设定在了意大利,反派是拥有一个控制着全国黑色产业的黑帮老大,剧中称之为老板。主角乔鲁诺从小具有特殊能力,机缘巧合救了一个黑帮中人,此后开启他的黑帮情缘。
乔鲁诺多次提到我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打击黑帮毒品犯罪的梦想,混进黑帮以期推翻老板,后来与其所在的黑帮小组成员建立深厚友谊,共同木大(打击)老板的正能量故事。好吧,我编不下去了,不过作者荒木飞吕彦确实在其中表达了自己很多价值观,“禁毒之风”名副其实。
鉴于追番的多是年轻人,作者肯定是有深层次价值观传递的,该番在黑帮背景下,却调皮地讲了一个三观超正的故事,作者本人也一直探究的黄金精神,到底是什么?作者讲的命运真的就是无法逃开的宿命论吗,显然不是的,在我看来,更多的反倒是一种朴素的正义观,一种因果报应论,这也正是法律的起源,“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每个人都是命运的奴隶,我们做的只是将其解放出来”。
宿命论与文艺复兴思想、人文自由精神的碰撞,黄金精神是传承与勇气的赞歌,除此之外,社会的发展从来离不开对正义的追求,在这一点上,黄金精神与法制精神是绝对有相同之处的。
但不同的是,法制追求的是制度上的公平、平等、正义,是你即便没有替身能力依然能够放心生活的保证。
02不良标签下的正义源于法律缺失
打架斗殴、持枪杀人、危险驾驶、杀人放火、扰乱公共秩序,没事随手抢劫什么的,太多暴力犯罪的JOJO,经常面对普通警察追缉的时候落荒而逃,紧急情况全员撤退都不忘在桌上留下钱买单,那么,JOJO在毒品这件事上这么认真,也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所有文艺作品没有高下之分,动漫也可以很严肃。毕竟JOJO是进过卢浮宫的,其艺术性毋庸置疑的同时,作者的法治思想同样值得现代法律人思考。
我,空条承太郎,被贴上了所谓不良学生的标签。
跟人打架就要把他打个落花流水,甚至让他住院。只会作威作福的无能教师,我教训了之后,以后再也不敢来学校。饭菜难吃,却收贵价的饭店,我时常也不付钱。但是,我虽然是这样,也知道什么是令人作呕的邪恶!所谓邪恶,是那些只为了自己,利用和践踏弱者的那种家伙!你所做的正是这样,甚至连女人都不放过!你的『替身』连受害人自己和法律也看不见、不知道……
所以,由我来制裁!
作为法律人,我当然不能支持私力救济了,就像金庸中的赏善罚恶二使一样(漫画是二次元嘛),如果法律看不见、不知道,无法支持正义,那么人们就会追求诉诸其他力量来私力救济。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要做看得见、知道的法律,更要做能够制裁的法律,也就是我们说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四部主角 空条承太郎03毒品危害
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全人类大约有2.5亿人曾受到毒品的侵害,每年大约有20万人因吸食毒品而丧命,丧失劳动能力者达到上千万,不仅如此,因吸食毒品而携带艾滋病毒的患者达到160万人,引发的贩毒、抢劫、杀人、卖淫等各种暴力犯罪和社会问题不计其数。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的危害,是对社会的危害,对精神的损害,对整个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的危害。
二次元都对毒品说不的现在,宣传禁毒义不容辞。吸毒人员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从法律角度看他们是违法者;从医学角度看他们既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病人,又是毒品的受害者。全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对他们实施帮教,使之尽快戒毒,回归社会。
站在法律角度,说打击毒品“犯罪“其实是对JOJO和法律的双重的误读,犯罪二字本身已经是国家法律对于某种行为的评价,主角团的打击是其主观上认定的一个事实行为,其对行为的评价及给予的制裁也是自发自觉的产物,并无公信力,是其在无法诉诸公权力保护下的无奈之举(大误),而作者本人也在更多考虑故事性之外,通过主角深挖的人性,反映了很多社会问题,值得法律人思考。
PS,当然,有了健全法制社会就没有这些好故事了啦,荒木老妖表达的正是心灵帅,才是真的帅。
以上,纯属调侃,欢迎二次元少年们和法律工作者们与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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