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变革与经济结构转型——对中国40年发展经验的一个经济解释
论文结构:
摘要
1 土地制度在结构变迁中的作用
1.1 独特的土地制度安排与政府以地谋发展
1.2 土地资本化与结构转变
2 土地制度变迁与结构制度转变阶段
2.1 1981—1994年:开放土地权利的启动的工业化
2.2 1995—2002年:以地谋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2.3 2003—2008年:以地生财的城市化
2.4 2008—2016年:以地融资的城市化
3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需求
文献笔记:
1 土地制度在结构变迁中的作用
古典学家认为土地举足轻重:亚当斯密在分析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时,土地还是与劳动,资本一起作为三个基本的生产要素;大卫李嘉图担忧土地,资本与劳动的边际报酬会导致一国经济停滞;马歇尔指出农业技术提高太慢将导致土地的耕作边际报酬递减
到了“边际革命”时期土地重要性开始下降:哈罗德给出的原因是我之所以抛弃它,是因为在我们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下的土地的影响微乎其微。索洛将产出增长分为资本,劳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土地被记入资本中
尽管主流发展经济学家认识到经济发展的内涵是结构变迁,但在求解问题时,仍然主要基于他们受训练所形成的新古典经济理论(钱纳里,鲁滨逊,塞尔昆;2015)。改论文作者认为忽视土地配置制度安排在结构转变中的重要性,不仅使发展理论与发展中经济的真实世界差距拉大,而且也错失利用土地解决发展问题时的功能
1.1 独特的土地制度安排与政府以地谋发展
中国独特土地制度:一是二元土地所有制;二是政府垄断土地非农用市场;三是实行三重土地管制;四是政府支配的土地增值收益捕获机制
在政府主导发展权下,这套制度安排正好成为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的主要工具
1.2 土地资本化和结构转变
土地使用制改革:无偿—有偿使用—招拍挂出让—土地抵押融资 土地资本化不断提高,为结构转变创造巨额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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