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林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今天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合同有没有必要进行公证的问题。
为了证明某一事实的真实性,我们往往会求助于公证处。
为了减少继承纠纷,事先进行遗嘱公证是个好办法。
为了代为办理房产过户,事先办理委托公证也是个解决途径。
大家可能没亲自办理过公证,但是一定见识过公证。
彩票开奖时一般会有两名公证员会在场,湖南卫视“歌手”节目每次公布竞演名次时都会介绍公证员“刘丽萍”。
哈哈哈,流水的歌手,铁打的刘丽萍(没有冒犯刘丽萍老师的意思……)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公证的事项中,合同排在第一位,可见对合同公证是公证的主要业务范围之一。
现实中也有很多人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合同到底有没有必要办理公证。
对于上述问题,在此分享我的三点看法。
一、合同是否进行公证并不改变合同的效力。
除非特别约定合同在公证以后生效,否则,合同生效与否和公证没有关系。
一般的合同签署即生效,这是生效的问题,和公证无关。
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是法律评判问题,也和公证无关。
简单说,一份未生效的合同不能因为办理了公证就生效了,一份无效的合同也不能因为办理了公证就有效了。
一份公证的合同与一份没有公证的合同在效力上并无高低之分。
二、合同进行公证的主要目的在于证明合同的真实性。
合同是否真实可以看签字盖章,一看合同是张三和李四签的,基本可以判断这是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合同。
但是,显示张三名字的签字不等于张三自己签的字,落款为此时签的字有可能是彼时签的字。
当张三否认签字真实性的时候,就要寻求笔迹鉴定来解决。当笔迹鉴定无法解决的时候,法官会用证据规则来判定张三本人是否签了字。
无论是笔迹鉴定还是证据规则判定,结果都可能出现与真实签字情况相反的结论。
然而,如果合同进行了公证,以上疑云将不复存在。
只要公证是依规进行的,进行了公证的合同真实性毋庸置疑。
三、合同是否需要公证要结合合同的重要性与签署效率来确定。
前面主要说了两点,公证不影响合同效力,只影响真实性判断。
所以,一般的合同并无公证的必要。
如果合同涉及的权利义务比较重大,比如无坑君要出借一个亿,需要多个债务人、担保人签字,为了保障签字的真实性,办个公证是有必要的。
办理公证后,担保人再胡扯什么字不是本人签署或者字是被强迫签署的就没什么意义了。
合同的重要性是一方面,签署效率是另一方面。
比如还是出借一个亿,多个债务人、担保人现场签字就是几分钟的事,但办理公证可能需要大半天,搞复杂了也不太好……
朋友们,如果你们希望未来不会因为合同真实性扯皮的话,办理公证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但相对的,公证需要花更多时间、更多费用。
一句话总结:合同要不要办公证,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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