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神木少女小丹(化名)死去后的第430天,本案审判结果公布:第一被告、17岁的杨某无期徒刑,白某鹤等5人获刑3年6个月到15年不等。唯一的涉案成年人韩某受到的惩罚是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李女士对此怒不可遏。小丹母亲李女士表示判得太轻已经抗诉,还要追究玷污了女儿的恶魔韩某。
案子持续了一年多,终于审判了。这一年多,小丹父母的眼泪已经流干了,他们的心也已经死了。
这个案件为什么能引起全国人民关注呢?是因为这起案件的主犯都是未成年人,最大的杨某和吴丹一样是女孩,17岁;最小的孩子只有14岁,可手法却极其残忍。小丹被杨某等人逼迫卖淫后,嫖娼男子称她不是处女拒绝付钱。杨某认为小丹骗了自己,把她带到叔叔家殴打长达几个小时,用到了皮带、砖头、烟头、暖气片还有拳脚。当晚他们睡觉时听见了小丹哭泣爬动的声音,又开始打她。第二天一早,杨某发现小丹死了,6人将其分尸后装垃圾袋抛尸。
当法医解开袋子,让李女士夫妻辨认尸体时,他们看到的是一具已经发黑的遗体,腿被截掉了,脸也不能辨认,只有两颗微凸的门牙是眼熟的。李女士眼前一黑,再醒来时人在医院,她不愿意相信这是她的丹。
法庭上,杨某称自己没有想过要杀死吴丹。其他的几名被告则表示,他们都是初中就辍学开始"混社会",经济来源不固定,于是想到了强迫女孩卖淫来挣钱。
李女士称,9月19日庭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她和丈夫决定放弃赔偿,只求严惩。
看完这起案件,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甚至在想人类进化这么多年,骨子里是不是依然保留了或者说是沿袭了动物的本性。一出生就具备利己的私欲,具有本身的恶性。教育或者环境在某些人身上不起任何作用。至少在这几个未成年身上,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作为,更像是豺狼虎豹的凶残,而且是对同类的凶残。
小姑娘的生命就这样被剥夺了,那到底谁应该对这起案件负责呢?仅仅是这几个凶手吗?我觉得还不够。为什么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增高,又为什么手段越来越残酷。都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一个文明的国度离不开法律。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不该成为邪恶人的保护伞。我觉得这个案件很具有典型性,应该杀一儆百,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不然,以后的青少年岂不纷纷效仿,反正杀人不用偿命,可以为所欲为,手段残忍一点儿也不要紧,最多是一个无期徒刑。对于那些本身危险性大、可改造性差、主观恶性极深的人,无论是不是未成年人,都应该从重处罚,这才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宽慰。
更让我愤恨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没人关心死去的孩子,他们只在乎自己孩子的命运,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有从轻发落的理由。这群家长可真是鲁迅笔下吃血馒头的那些人啊,比起那几个凶手,我觉得他们的父母更可怕,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们的孩子会成为凶手。一个视他人生命如草芥,极其自私的父母养大的孩子只能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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