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写了个我完全没有印象的肉丁饭,我还是简单写一下给我最深印象的龙骨萝卜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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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一直以为,龙骨萝卜汤是天下第一美味。想起来我一向挑食得厉害,不吃的东西可以列满三页纸。只有从小雷打不动每周一锅的龙骨萝卜汤,是我最深的印记。必须是猪龙骨,也必须是长条的白萝卜,只放盐,别的任何一种配料,都再现不了那种风味。
高压锅放出长长一串气后,汤便做好了。第一顿我们总要先用汤勺追捕汤面上各种圆形椭圆型的油滴,而一些狡诘的油滴总会躲在肉骨头周围,让人无从下手。追捕结束后,就是喝汤,白萝卜清爽微甜的口感混着肉香,既不油腻也不寡淡,一切都是刚刚好。第二顿的汤会更可口,因为汤里的油凝结了,可以轻松撇出小半碗。撇凝固了的油的时候极有成就感,一种打过长江去,收复“白占区”的豪情。
其实印象中我们家都不怎么吃肉的,即使是龙骨萝卜汤。萝卜是混迹肉蒲团中的清流,总是牺牲得最快,每次加热都要新添一些,肉骨头就是任务了。开吃时父母总要给我和哥哥下达指标:每人三块龙骨。我们总是讨价还价,争着挑骨头多肉少的,争着挑小块的。有时候挑得只有骨头了,或者实在太小了,便要被父母无情否决:这块不算!我们只好撇撇嘴,无奈地再挑一块。
唯一能引起我们争抢的,就是龙骨里的骨髓了。指甲盖大小的白色骨髓在我们眼里是至上的美味,细腻,浓滑,不可描述。这是考验眼力的时刻,白色的骨髓是最狡猾的敌人,在肉骨头间忽隐忽现。挑到的肉骨头里倘若没有发现敌人,我们往往有点小丧气。而最开心的是发现脱离了骨头掩蔽体的白色恐怖分子,我和对手此时如默不作声的渔翁,绝不惊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下手捞到碗里为强。
长大了才知道,龙骨基本上是不上台面的,餐馆正经的菜单里,永远只有排骨。也才知道骨髓其实基本上是油脂,单听成分就腻得要命。可是那种萦绕在记忆里的香气,是任何任何别的美味,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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