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说的是首先要以绝对的力量取胜,其次再以多余的部队取胜即“以奇胜”。很多人理解成出奇制胜,回顾历史,有多少战役是以少胜多,出奇制胜的呢。由此可见,一个团队真正奠定胜利的根本是由其核心力量决定的。
前几天,有个朋友跟我说,马上浙江省考了,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吗?我这个朋友是跟我一起复习公务员考试的,但是我工作了2年了,他至今没考上,他每年都跟一大堆上岸的朋友交流,每年都会来问一些意见。因为他多次没考上了,我就很直接的说了:流程你是熟悉的,所以你已经不需要任何意见了,关键你得摆正态度,不要想着最后一刻来开始复习。公考每个人都是清楚的,并不是一个能临时抱佛脚的事,很多岗位往往要考到岗位第一才有一点微弱的优势。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的“正”这里指知识储备,如果不如别人,那么你们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想上岸非常的困难。对公考来说“以正合”只是你能参与竞争的门槛,如果这关都过不去,那你就是在赌博,或者说是浪费时间。
同样在我们工作中,也面临这样的问题。而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把错误的原因当成真正的原因,这样往往会事倍功半。
在工作的两年里,确实是见证领导的智慧的。无论哪个领导,有从不同方面入手的,但他们都几乎基于两点“执行力和效率”,“罪犯是要严管的,但工效还是要提升的”。在这两点其实都是说的是一个意思,就是要使罪犯提高对民警布置的任务的执行力。因为往往任何一样都无法做到极致,所以必须要求双管齐下。但分监区只有不多的人会意识到这个问题,每个民警都说现在的罪犯质量低,不好管。但在做事方面却仅仅局限于改造或者生产,目的不在提高罪犯的质量。这样以至于对领导的吩咐就只做了一半,我自己也犯这种错误,改造拼命管,一到厂区,好了,不算我的事了。始终无法让罪犯提高核心竞争力,现在看来已逐渐形成这样的氛围了。在工作中,团队的优势是由团队整体素质决定的,一旦在核心素质上形成优势,在总体上就会拉开一个很大的差距。所以有时候业绩上可能真可以体现一个团队的优劣。
回到个人,我不得不提算命还有一些自洽性的说法,都是过不了“正”这关的。所以在陌生的领域里,常识这种经过无数经验论证的道理才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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