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大院》是老舍的一篇短篇小说。
柳家大院里住着二十几户为嘴奔命的人家,“我”是居住其中的一个算命先生,亲眼目睹并口述了老王家的儿媳妇是怎样地被老王、小姑子、丈夫小王,还有那些麻木不仁的邻居们一步步逼死的。
老王是一个给洋人家打工的花匠,就凭着这个并不怎么高贵的身份,他却认为自己是个不同于一般人的“文明人”。他儿子是一个石匠,总在外面干活,十天半月回一次家,老王还有个贼坏贼坏的丫头,心眼特别地坏。
老王花了一百块钱彩礼钱为儿子娶回了媳妇,他认为媳妇娶回来,就是要挨揍的。当然,不只他这么想,她那个贼女子、还有这个柳家大院里的大多数人,也是这么想的,更要命的是,这里各家的女人们无一例外地认为,这没什么不对。“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几乎是这里铁打的共识。
想想看,这个小王的媳妇,在这里受的是什么气?反正“我”这个算命的经常看到的是,她“长得像搁陈了的窝窝头,一脑袋黄毛,永远不乐,一挨揍就哭,还是不短挨揍”。
老王的老婆早死了,他就顺理成章地替老婆行使“婆婆折磨媳妇”的职责。
老王“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派头大了。为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他能闹得翻江倒海。”
他早晨起得早,要求小媳妇也必须同样起得早,他就是要立这个规矩,她稍微晚起来一点,准会挨一顿揍!
小姑子一样的讨人嫌,一天到晚给嫂子小鞋穿,无时不刻地生事、造谣、使坏、拧胳膊,嫂子呢,要是穿个新鞋,小姑子便会变着方儿给踩上泥,自己心里才会舒服。
小王丈夫不常回来,一旦回来,小媳妇毕竟会挨揍,这全是老王挑唆的结果,老王“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的。”
不过这一次,小王回来,老王似乎心顺,忘记了让小王揍媳妇。媳妇看着大家气氛好一点,脸上不自觉地有了微笑。
不巧,这个微笑,被小姑子捕捉到了。她以为是哥哥回来给嫂子买了什么东西,便到嫂子房间里翻箱倒柜去找,结果什么也没找到。
她看到嫂子在院子里做饭,趁她端着一碗米粥走,突然使了一个绊子,让米粥撒了一地。
于是她的爹老王,她的哥小王都被呼来了,老王看着小王,问他要爹还是要媳妇,小王不由分说,便揪着媳妇的头发将她打倒在地,老王站在一边鼓劲助威,小姑子则害怕她装死,使劲拧她的大腿。
第二天,邻居张二嫂起了一点善心,看望并安慰躺在炕上的王家媳妇,这反而得罪了小姑子。
到饭点了,小姑子回家看嫂子饭做好了没,没想到,发现嫂子吊在门梁上,死了。
老王回来后,看到儿媳死了,他没觉得是个多大的事,只是觉得,这事脏了人家房东的房子,儿子大不了续个弦。但一想到又要花钱,心里就有点难受。至于说娘家人来闹,他也不怕,相信给几个钱就能化解,那儿媳的命,在她的娘家人的心里不比钱来得重要,结果被他言中了。
老王后来从他那贼女子口中得知,张家大嫂曾去过儿媳的房子,这马上就给赖上了,说儿媳的上吊是她教唆的,便要求张家承担自己答应赔付给儿媳娘家一半的钱。
张家丈夫得知媳妇惹了事,不由分说先把媳妇好好揍了一顿,这种事在这个大院里,大家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说到赔钱,张二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尽管老王和他讨价还价,价码一降再降,张二寸步不让,他要老王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领回去抵钱,老王碰了软钉子。
他只得跪求他当花匠那家的洋人,人家给了他一百块钱,尽管其中一半还得从他以后的工资中扣除,他依然很高兴,终于把那件事了结。
后来呢,自从儿媳当了吊死鬼,老王更看不起女人了,当然包括他的女儿二妞。他打算把女儿卖了,希望能挣个三四百块钱,这样家里既省个房子,儿子也可以续个弦,还可以用剩余的钱给自己预打个棺材。
看来小姑子二妞的命运和结局,不见得比她吊死的嫂子好多少。
小说的情节大体就是这样,悲剧的气氛很浓。
老舍先生不愧是个大文豪,小说结构紧凑,采用倒叙方式,以“我”之口,叙述故事情节,语言极其老道简练。前文的铺垫,介绍了柳家大院的概况和住在这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女性地位的底下实际状况。
然后作者笔触转向了“我”、老王,张二这三家进行特写,以王家儿媳受虐待而死亡的事件为线索,以环境、对话、动作细致描写,塑造了典型的人物形象。老王,具有封建家长作风,尖酸刻薄,精明又无赖,在洋人面前是奴才,在自己人面前总是喜欢端架子。“我”,算是一个有一些善良之心的算命人,对女性富有同情心,对看不惯的事,也能仗义执言。儿媳则是一个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受尽欺负,缺少反抗精神的悲剧人物。二妞,老王的女儿,既是对女性尊严的助纣为虐者,也是歧视女性的最终受害者。当然,小王,张二和张嫂,作为小说中的辅助角色,他们的人物形象也刻画的非常逼真,反映了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
小说最后一句话是:“等着看吧。看二妞能卖多少钱,看小王又娶个什么样的媳妇。”实在是点睛之笔,意味深长,它暗示了女儿和未来的媳妇,必然是相同的命运,故事依然在延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