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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活埋瘫痪母亲,放在古代,不孝子要枭首于市

男子活埋瘫痪母亲,放在古代,不孝子要枭首于市

作者: 玉成Jay | 来源:发表于2020-05-07 17:07 被阅读0次

据靖边检察消息,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一起故意杀人案。

儿子将瘫痪的母亲活埋,母亲现在已经被救出,生命体征平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不论古今,如此行径令人发指,天理难容,早该天打雷劈!若放在古代,会被“枭首于市”。

我们传承两千多年的文化中,孝道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

孔子言:“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不孝”之罪,秦汉之后,更是通过律令的形式,将“不孝”之罪规范化、法典化。

如果父母告官控告子不孝,当地的官府会派公差上门捉拿,经审定确认后,严重的会被处死。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中记载:

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

子女对父母杀害、殴打、辱骂,都属于“不孝”之罪,若经官府认定确认“不孝”罪名成立,则要处以死刑。

同时,罪犯的妻子、孩子都受到连坐,且不能以爵位、金钱等赎免。

汉朝重视以孝治国,历代皇帝的谥号中,都带有“孝”字,汉武帝之时,官员的选举,需要察“孝廉”,只有孝顺亲长,廉洁正值的人,才能够做官。

“孝廉”一词,更是成为了明清时期,对举人的一个雅称。

《二年律令·户律》中,记载了孙子与祖父母同居时对其孝养不敬的处罚条款,若孙子对祖父母赡养不善,将会被强制驱逐,由祖父母据有其田宅和奴婢。

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代,法典制度进一步完善,《唐律》中规定有“十恶”之罪: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中:

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十恶之罪中,有三项都涉及到孝行,可见,“孝道”对于民人的生活和社会稳定有着极重大的意义。

形容一个人罪恶滔天,多言其“十恶不赦”。

历代帝王朝廷,若遇登基、立后、立太子之大事,经常会“大赦天下”,释放囚牢中的囚徒,汉代文景之时,为发展生产,更是宽减刑罚,多次大赦天下。

然而,犯有“十恶”之罪的罪犯,是不在赦免范围之内的。

古代对于贵族官吏和特殊人群犯罪,有着“议、请、减、赎”等减免刑罚的规定,但不适用于犯有“不孝”罪名的人,不论身份高低贵贱,都要接受惩罚。

元代之时,郭居敬收集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后来被配上图画,称为《二十四孝图》。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

在伦理道德层面上,不孝会受到谴责,在古代的法典之中,“不孝”除了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同谋反、谋叛、大不敬等一样,是放入十恶不赦之罪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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