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是个神奇的数字,不仅11月11日被成功定义为光棍节,而且还让这一天成为人们疯狂购物的最好借口,令人咋舌的商品销售额,一度让各路电商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是没想到,1月11也被引申出了新意。
中午一个无法推掉的饭局上,听领导讲话。
“咱们能聚在一起是缘分,但我更想借今天这个非常巧合的日子,表达我们的愿望。‘要要要’,我们要知识、要学习、更要健康,希望以后老师多来我们这里,给我们传授健康知识……”
领导舌灿莲花,巴拉巴拉一通吹捧,直说得授课老师心花怒放,仿佛自己成了别人的守护神、救世主,端在手里的酒杯也轻微摇晃,不知道是激动还是高兴,亦或二者兼而有之吧。
而我印象深刻的,也只有那个“要要要”。
还真是,正好1月11日,谐音可不就是“要要要”嘛。
同样1组成的日子,1月1日是元旦,普天同庆,似乎不需要再画蛇添足。11月11日,却被吹捧出天际。
人们不仅“要要要”,还想要得更多,那就买买买,买所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再加上商家地推波助澜、媒体地肆意渲染,最终以疯狂购物的方式,满足大众想要这,又想要那的欲望。
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都是照单全收,统统都要。
但所有的“要要要”,也是有前提的。
能力与野心匹配,才能得偿所愿如果心里想要的东西很多,却没有能力实现愿望,最终也只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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