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缔结婚姻,组建家庭,社会的最小单位呱呱坠地!
有人说婚姻里洋溢着爱情的甜蜜,有人说婚姻凝结了几代人的付出和汗水,有人说婚姻里洒满了奋进的动力和成长的希望!也有人说婚姻就是一场豪赌,大部分人早已遍体鳞伤,“勉强还在过”就是赢家!
生活不是童话,没有编剧彩排,容不得推倒重来!幸福和希望人人翘首企盼,灾祸和不幸唯恐躲之不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当灾祸和不幸不期而至,“咚!咚!咚!”,叩响我们的家门时,我们又该怎么办?
泪水可以释放委屈和伤痛,却无法改写已经发生的事实。生活还要继续,生命还需延续!请拿起纸巾抹去脸颊的泪水,打起精神,善待亲人,善待自己!
结婚是两个人事,离婚也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如果婚姻确实无法继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自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社会千姿百态,好聚未必好散!“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对方为什么不同意离婚?要么是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希望婚姻能够继续!要么是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异议,不愿意离婚!要么就是出于报复,希望拖着对方,不愿意离婚!无论何种原因,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进入拉锯战的状态!是合?是离?不置可否!面对这样焦灼的局面,许多当事人也是身心交瘁、筋疲力尽!
要是如此,何必当初!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或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都很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需要6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尽管说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当事人甚至需要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即便第二次判决离婚,整个诉讼也需要持续一年或两年的时间。总之,诉讼离婚越来越难!离婚诉讼越来越像“持久战”,对此当事人需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结婚时欢欢喜喜,离婚时切莫相恨相杀!两人相遇是一种缘分,如果婚姻只是出现裂痕,可以通过沟通改变、婚姻咨询、家事调解等方式挽救!即便已经走到了离婚边缘,也希望双方能够冷静对待,可以通过理性对话、律师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和平结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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