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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的心理治疗和案例解析》摘抄

《强迫症的心理治疗和案例解析》摘抄

作者: GodloveJamie | 来源:发表于2019-07-12 16:26 被阅读0次

    本书作者为于飞,在我看完森田疗法之后,最大的疑虑是究竟什么是强迫症,本书很好地解释了强迫症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典型案例,浅析了典型案例背后可能的原因,给了我们分析的切入点。

    P5 强迫症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强迫思维是反复的思虑、查证、辨析,以求找到一个万无一失的、绝对准确的答案,强迫行为是通过反复检查、确认以求心安。背后的主要情绪感受是焦虑和恐惧。会莫名其妙想要思考某个问题或者做某件事情,而理性又认为没有必要、不应该,从而自我压抑。

    成因:最早的时候只是一种焦虑、恐惧、抑郁、委屈、愤怒、爱慕……等情感的表达和症状,经过当事人的自我控制和压抑之后,转变为强迫症状,越压抑越失控,形成了过于强烈的思虑和行为的冲动。

    P8 人格由本我、超我和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I,me)是人的本能欲望,超我(ego?)是良知或者内在的道德判断,自我(myself)负责解决现实问题。

    本我与生俱来,是人格结构的基础,自我和超我都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本我只遵循享乐原则,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满足,以及避免痛苦。

    超我是人格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位于人格结构的高层,是道德化的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自我是人格结构的心理组成部分,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

    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在个体承受的来自于本我、超我和外界的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的时候,自我就会启动防御机制。对于强迫症而言,就是自我的需求无法通过超我的审核,无法通过自我在现实层面得到满足,于是以症状的方式表达。而强迫症本身其实就是超我在压抑、否认、抵消本我的需求

    P11 很多时候,人们的交谈都是在不同频道上自言自语,期望通过语言和行为获得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哪怕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思想、情感,只要不去付诸行动就依然是可以被理解和接纳的,首先自己要理解和接纳自己。

    P12 用行动满足需求 首先要追求自我的独立,包括物质和情感,能够自给自足,不再过多的依赖他人,这样他人就无权再干预和影响自己。并且能够用付出换取回报,建立平等、交互的人际关系,相互尊重、理解、接纳和欣赏,不强求自己、不强求他人,随缘起止。

    人与生俱来的就充满自信、乐观和勇气,但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有能力和价值,能力是通过持续的学习、练习培养起来的,价值是随着自己能力的提高,越来越被他人和社会所需要。

    康复并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持续成长、提高和改善的过程。

    P05 有强迫对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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