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四岁多的女儿指着电脑里一张照片问她妈妈:
“那时候,还没有我,对吗?”
“那时候你还在找老公,对吗?”
她妈妈笑而不答,女儿转头向他继续问道:
“那时候,你还没有老婆,对吗?”
照片里的她,一袭深蓝绣花的旗袍,身态婀娜,容颜清丽,飘逸的长发透着一丝媚态,背景是工地上一面粗粝的水泥墙,她散发出来的柔美,消磨了工地上钢筋水泥的冷硬。
他和她,原本没有交集的可能,一个在沿海发达的繁华城市,一个则是西南边陲的古朴小镇,如果不是意外相遇相交,两人的生命轨迹都应在各自的轨道上。至今,他脑子里仍然能够清晰的回放出第一眼见到她的场景,那一切,仿佛是冥冥之中的一场注定。
那年,那个中午,他和往常一样,拖鞋、裤衩、短袖在院子点了一个碗凉鸡米线正在吃着。她和她朋友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如果说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心目中女神的话,她就是,犹如图中走下来的一个仕女,一袭淡粉旗袍包裹着散着青春活力的窈窕躯体,容颜如画过般精致耐看,盘起的秀发飘逸着半散开来,在打招呼的刹那间还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娇羞更撩人心扉。他第一次感觉空气有被凝固住的状态,周遭的喧嚣刹那间的安静下来,脑海中闪过很多虚幻的如梦般的美好,一时间不想醒来。
虽然说内心里的激动已经失常,但生活经验累积的知识和个人修养,还是使他整个人处于正常状态,理智的防线没有被亢奋而起的激动冲开。他时常回忆到那个美丽瞬间里,以至于他后面再见到那些所谓的女神,都被见她时深刻的视觉冲击的烙印给统统秒杀。
男人对于美丽姑娘的情不自禁,通常是由外而内的,当内心里被她那令人窒息的美充满时,大脑一时间里会极度缺氧。同时,一种从未有过强烈占有欲望,主导着他的每一根神经,这里的占有是神性的高尚占有,或是一种对其强烈的保护欲望和冲动,不管她需不需要;而非那种兽性的只限于肉体的龌龊占有,不管她愿不愿意;在男人骨子里,美丽的姑娘如同公园里盛开着的娇艳花朵,随时,都有可能被采走的危险。世间很多事,往往是迟早一步便已经咫尺天涯,人生的下一个路口,往往连背影都不曾见到。
她来小镇只是一段体验生活的旅程,在离他家不远的客栈两个月的义工。六十天的时间于人生的长河,只是一个回眸的瞬间,而他却要把她回眸的这个瞬间定格在永恒里,而且她的这个永恒,只能和他有关系,那时没有人觉得他能够成功。毕竟,从外表上看,他不具备这个优势。从实力上看,他也不具备这个实力。
也是,他要把一个客人,留下来做主人,谁又能觉得他靠谱?她的出现,使得他的无畏之心变得有畏,畏惧在于开始在乎,在乎和她一起时间的每个分秒。在一个只在乎曾经拥有的岁月里,去追逐天长地久的长情,他有着初生牛犊的勇猛和无知无畏的执着。
人们把情感上一切不能用逻辑和科学予以解释的东西,都称之为缘分,当然这个词也曾被无数人滥用过,缘分变成求而得之时理所当然的词藻,亦变成情缘尽散时灰飞烟灭无可厚非的说辞,缘分在不同人的嘴里吐尽了黑白莲花背尽了黑锅白锅,也算是尽了人之义务。他信缘分吗?说不信也信,毕竟中意之人已在眼前。说信也不信,二千多里的山水阻隔,地域差异和性情各有不同。有友曾对他戏言到,你想用高原湖泊之水养大海洋里遨游之鱼,你是想让高原湖泊为鱼四处奔流还是让遨游之鱼乐不思海。读过书的人,调侃讽刺人也从不显山露水,但他一时尽无言以对,但心中那头被他自己想当然的爱情之箭射中的莽撞小鹿已经狂躁得无法抑制,想要冲出来试一把。
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显然不是那种门当户对的类型,她有世人公认美貌和优渥背景,而他只有一副长残了的相貌和背影。虽然现代社会已经不在有出身之论,但千年习俗的余毒在如今的世人里仍有着强大的惯性,人们在审视爱情和婚姻的时候,通常会把惯性的公式和比例用以衡量是否匹配。他于她而言,是天鹅,但在残酷的现实里,显然青蛙是没有王子的,虽区别于蛤蟆,但还是青蛙。
他的性格,是宁可抱着努力拼搏即便会留下的失望过活,也不会因未曾敢尝试而经常遗感叹余生。在见她第一面之后,竟笃定了非她莫娶的信念。说不清是年少时的激情未尽还是对爱情不渝的心不死,他自认为是爱情,而她则只觉他只是膜拜于自己裙下的其中之一。
情之所向,心之所动,他对她产生了热烈强烈猛烈的感情功势,赢得时间是取得这场爱情攻坚战的关键。
人生最难的是把别人的钱装到自己兜里,比这还难的则是让你心爱之人的心中有你。他如愿以偿,是如何成功的?他也说不出所以然,如果说非要有一个词来总结,在缘分借口下,有着真诚两个字。一时间里的“缘分”随处可遇,如若没有真诚的一直执守,那所谓的“缘分”无非也只是一场美丽意外罢了。回忆中偶尔会涌上的那曾经拥有的感动和如烟散尽的感叹,美丽意外终究只剩一地鸡毛。
如何追求?又如何成功?此处省略几万字,毕竟成功的经验不能复制。
那时人们常常见到一个短裤男和一个旗袍女,出现在洱海边,田埂上。她们沉浸在两个人的世界里,享受着爱情的欢愉。在周遭一片不看好的议论里,他们这样过了一年。爱情如果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那只能算是一场意外,意外的相遇,意外的相爱,然后意外的分手,只要在有人的地方,这种意外便不断在上演。
而在此时,他仍不是她唯一的追求者。对于漂亮女孩来说,她们一直在选择,而对于平凡男人来说,他们则一直在追求。战场上有不怕死的战士,情场上同样也有不达目的不死心的恒者。在一段时间里,来自远方的花和礼物仍然不绝。情场和商场的竞争一样,只要竞争在合理的范畴内,那就正常。但竞争的逻辑都是一样,想要让自己处于领先优势,唯一只有一个办法,证明自己足够优秀。
后来,在小镇的街上里有了一家名为“也许1912”的服装店,人们往小门里望进去,一个姑娘坐在那里一条黑狗趴在脚下。再后来,小镇上有了一家名为“皇上”咖啡馆,店主是一个常穿着旗袍的漂亮姑娘,再后来,漂亮姑娘成了准妈妈,每天挺着大肚子在店里忙碌。
这个旗袍女孩,最后坐着花轿嫁给了他,坐花轿出嫁是她的儿时梦想。婚礼上,她的闺蜜对他说,你终于抱的美人归了,恭喜你。他心想,你们应该是看到了谁笑到了最后。从此,一条沧海之鱼因为爱情投身于一汪高原之水里。他想起他奶奶,原本是一个土司家里的小姐,在当年在日军的炮火轰炸中,只身随着爷爷回到小镇上,无论个人还是社会,历史总有惊人相似之处。
终于,女儿出生了,他却久久未能高兴起来,在亲身经历了整个孩子出生时他所见所闻的痛楚,他一直沉浸在那种不可言状的悲痛中,看着自己心爱之人在痛苦里挣扎,他却爱莫能助,心力憔悴的他先倒下了。而她进手术前还嘱咐道:“孩子第一眼要让父亲见到”。那个下午,在医院手术室门口的走廊上,他失声痛哭,午后的斜阳照了进来,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束像一支支箭直直的插入他心里。而她还躺在手术台上,他第一次感到自己六神无主,心中从未有过的无助与绝望在挣扎、呐喊。
直到再次见到她时,他感觉恍如隔世。
三口之家,生活其乐融融。
他曾经天真的以为,当爱情变成亲情之后,婚姻才是牢固的。后来才觉得,无论亲情如何变化,爱情要一直站在最初的地方,婚姻才是牢固的。没有另外一种力量,能够超越爱,超越爱情。
他原本是一个可以随时抛下一切仗剑天涯的人,专注于自己所喜欢的事情,对于金钱和事业并没有什么完整的概念,但时刻在叮嘱自己,要做正确的事情,把事情做对,其它的就自然而然。在小镇上完成盖房起屋后,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收入,也别无他求,小富即安是这个地方的一个常态,这里生活的人们或多或少的被这些常态影响着,偏安一隅,与世无争。
婚后的那段时间里 ,正逢小镇旅游经济蓬勃发展的时节,手上投资人项目早已使他觉得疲惫,且大都是劳心之事,他是个有事便不能安睡的人,常处于失眠状态,一时间里,整个人的心里生理状态都极差。于是有些机遇放到眼前,他仍然不情不愿。她则不是,比他更善于把握机会,更富有远见,或许这就是扬帆过大海洋的人和泛舟于小湖泊的人之区别吧。当机会摆在面前的时候,前者会奋力去搏而后者则更趋向于守。如果一个女人是单以美貌而博得喜爱,那未必完美。那一个女人既不缺貌美更具有智慧的内里,岂不完美。每当他在犹豫畏惧不前之时,她智慧的力量便会显现。在项目一筹莫展无米下锅的时候,她坦然的对他说,我有多少钱,我还能筹到多少钱,放心去做吧。在遭遇阻力或是难题时,她开解的说,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我们可以那样。
于是,他们后来有了自己的投资,有了自己的事业,更有了生活的新的方向。
当年他破釜沉舟对她的追求,是出于对爱情的执着,他与她的结合,原本也只是两份爱情的卿卿我我。而在爱的牵引下,更迸发出无限可能,从一个即将倒塌的破房,到一个年久失修的四合院落,从一个小服装店,到一个咖啡馆,再到一个被人喜欢的四合院客栈。这背后有一股神奇的爱的力量,这力量跨越的万水千山,跨越了地域族群,更跨越了世俗之见,成为了一种价值之物,对于家庭的价值,因爱而生的可爱女儿正在成长,于社会的价值,把一些无价的消耗变为有价的产生。
曾有人说;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狱;那么,你若没有向着天堂方向的去努力,那剩下只有通下地狱的深渊。好的生意和好的婚姻都需要用心去经营,婚姻其实两个不同灵魂的结合,更是两种不同家庭文化的交融,也没有人天生就是一对的,对于爱情,婚姻和家庭,你的态度决定了你的一切。左是地狱,右是天堂。
如今的他,仍然感激于自己当年那七百多个小时的知难而上,人生没有如果,很多人生际遇如爱情般,一旦过去,就不会再有。
如今,小镇上往来所闻美丽女孩比以往更多了,回眸中,看见的那些来人,行者匆匆,擦肩而过之后便天涯各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