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
【原文】
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于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乎!
——《史记·伍子胥列传》
先翻译一下这句话:如果伍子胥跟他的父亲伍奢一起去送死,那么与蝼蚁有什么区别?放弃小义,雪洗大耻,名垂后世,多么悲壮啊!
从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对于伍子胥没有像他的哥哥伍尚那样陪着父亲一起死的做法,表示称许,并说,如果那样,历史上就不会有大名鼎鼎的伍子胥了,而且,像伍尚那样的死,与蝼蚁没有什么区别。
那么,司马迁的生死观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他认为,一个人的死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为国家利益而死,重于泰山;为了个人私利而死,为了非正义的事业而死,轻于鸿毛。
现在,让我们回过来看看伍子胥的事,看看司马迁为啥赞赏他的“怕死”之举。
故事是这样的:
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楚平王太子建的太傅,费无忌是太子建的少傅,二人都是太子建的老师,不过,费无忌是“副班主任”而已。按理说,这两位老师应该团结一心、共同效忠太子。可是,偏偏这个费无忌是个小人。因为费无忌的一己之私,太子建出逃,伍子胥父兄被杀,楚国因此陷入战乱之苦。最后,楚平王落得个国破家亡、被鞭尸的下场。
事情是这样的:楚平王让费无忌到秦地寻个美女回来给太子当妃子。主子发话了,费无忌自然不遗余力,很快便找到了合适的人选。可是,费无忌发现这个秦女实在是太美了,这样的美人应该归楚王享用才是。他怎么能放弃这个讨好楚王的机会呢?于是,费无忌快马加鞭回到楚都向楚平王汇报:“秦女是绝色美人,大王您不如自己娶了,我们再另外为太子选人。”对费无忌的建议,楚平王连假意推辞的话都没有,便答应了。楚平王娶了秦女,还生了个儿子,取名为轸。费无忌自知不忠于太子,便主动离职而去服侍楚平王。人虽然离开了太子,可毕竟做了亏心事,费无忌心中不安,惟恐太子建将来即位对自己不利,便屡次进谗言,诽谤太子建。太子建的母亲是蔡女,平时就不受楚平王待见,有了秦女之后,楚平王更加冷落太子建的母亲。有道是,母爱者子抱。母亲失宠,儿子自然不会被疼爱。加上费地无忌的谗言,楚平王愈发疏远太子,把太子派到城父(今安徽毫县)守边。即便这样,费无忌还不罢休。只要有机会便说太子建的坏话。最后,竟然说太子建在城父变本加厉,内练精兵,外结诸侯,要谋反。
楚平王决定下狠手。他派人囚禁了伍奢,并让司马奋扬到城父捉拿太子建。司马奋扬知道太子建是冤枉的,便事先向太子建通风报信,太子建得以逃脱。伍奢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伍尚,二儿子伍员(字子胥),都是有德行、有能力的人。费无忌向楚平王建议斩草除根,趁机杀了伍氏兄弟以绝后患。楚平王欺骗伍奢:“你让你的儿子来,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否则,就处死你!”伍奢说:“我大儿子伍尚为人仁义、孝顺,我叫他来他肯定来,可是二儿子伍员为人刚强,能够忍辱负重,他知道来了一定会死,因此我叫他,他也不会来。”
后来,果如伍奢预料的那样,伍尚来了,结果被杀。伍员拒捕,一路潜逃。其中在路上曾经断炊,不得不向人乞讨。但是,他心中始终没有忘记楚国的杀父戮兄之仇,没有忘记暴君对贤臣的迫害,对人民的奴役。最后,伍子胥在吴国受到吴王的重用,率吴兵攻破楚都,把楚平王的尸体挖出来,鞭尸三百,一雪前耻。
司马迁热情地讴歌了伍子胥的行为——
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于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乎!
如果伍子胥跟他的父亲伍奢一起去送死,那么与蝼蚁有什么区别?放弃小义,雪洗大耻,名垂后世,多么悲壮啊!伍尚听从父命“主动”前去送死,是个孝子,不愧伍奢对他的评价。但是,在司马迁眼里,他的慷慨赴死只是“小义”,与蝼蚁无异,毫无价值。因此,他高度评价伍子胥的举动,说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是“烈丈夫”。
生命是立身之本。对待生命的态度,也决定了人生的行动,事业的成败。人到底应该怎样看待生与死?怎样活着才有意义?生命的价值在哪里?面对人生的重大挫折,面对生与死的沉重话题,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走进司马迁的世界,读《史记》中关于生命的故事,体悟其中表现的生死观,每每如醍醐灌顶,惊叹不已。
伍子胥为父兄报仇、甚至鞭楚平王尸,这些举动自有其局限性。但我们应该历史地、辩证地看。楚平王是个昏君,吴楚大战也是时势使然,与伍子胥个人仇恨没有必然联系。伍子胥的举动有反暴政的进步意义。同时,他能够挤身上层社会,直接参与到春秋各国争霸的实践中,其人生价值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这才是司马迁热情讴歌伍子胥的原因。它告诉我们,生命是宝贵的,死是容易的,但是死一定要有价值,要死得其所,切莫做无畏的牺牲,像蝼蚁那样的死,令人鄙夷,君子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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