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眼里出美人”,这话说得对极了。我的主人那张橄榄色的脸上,缺少血色,四方的脸膛,宽大的额头,又粗又浓的眉毛,深沉的眼睛,粗犷的五官,坚定而严厉的嘴巴——处处显示出毅力、决心和意志——按常规说并不美,然而在我看来,它们不仅是美,而且充满了一股势力,一种影响,把我完全给制服了,使我的感情脱离了我自己的控制,完全为他所左右。
我并不想去爱他,读者知道,我曾竭力把出现在我心中的爱苗连根拔掉,可现在,第一眼重新见到他,爱苗就自动复活过来,长得青翠而茁壮!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就让我爱上了他。
我拿他和他的客人相比。无论是利恩兄弟的风流倜傥,英格拉姆勋爵的淡泊文雅,甚至是丹特上校的英姿焕发,和他那有着天生的充沛精力和真正力量的模样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对他们的外貌,对他们的神情,毫无好感,但是我能想象出,大多数见到他们的人都会说他们长得英俊,迷人,仪表堂堂,而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相貌既难看,神情又忧郁。
我见过他们微笑、大笑——算不了什么,连烛光都有他们微笑中那点儿热情,连铃声都有他们大笑中那点儿含意。
我看见过罗切斯特先生的微笑——他严峻的面容变得温和了,他的眼睛变得明亮而又温存,目光既锐利又亲切。
这会儿,他正在和路易莎·埃希敦和艾米·埃希敦交谈。眼见她们对他的目光平静相对,我觉得颇为奇怪,那目光对我来说,却犹如利剑一般。
我原以为在他的注视下,她们一定会垂下眼睛,脸上泛起红晕,但是她们却完全无动于衷,这使我感到高兴。
“他对她们来说并不像对我来说那样,”我想,“他跟她们不是同一类人。
我相信他跟我是同一类人,我肯定他是这样的,我觉得我跟他很相似——我懂得他面部的表情和一举一动的意思。
虽然社会地位和财富把我们远远地隔开,但是在我的脑子和心灵里,在我的血液和神经中,都有着一种东西使我在精神上和他息息相通。
几天前,我不是还说过,除了从他手中接受薪金外,我和他毫无关系吗?我不是还命令过自己,除了拿他当雇主外,不准对他产生其他看法吗?真是亵渎天性!我的一切美好、真诚、热烈的感情,其实都是围绕着他迸发的。我也知道,我必须掩饰自己的感情,我必须抑制自己的希望,我必须牢记他不可能十分喜欢我。
我说我跟他是同一类人,并不是说我也有他那种影响人的力量和吸引人的魅力。我只是指在一些志趣和感觉方面我们有共同之处。因而我必须不断提醒自己,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鸿沟,然而,只要我一息尚存,只要我还能思想,我就不能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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