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不可能永远沉寂,它肯定会过一阵子就热一回;中国人就算忘记吃饭睡觉也忘不了历史,中国人就是一些历史动物,中国就是个历史国。
我们现在去看古代各大文明:印度的历史连年代都数不清楚,埃及和古巴比伦的历史也语焉不详,古希腊只好从“荷马史诗”中找历史;“荷马史诗”实际就是个“伊利亚特战争演义”,搀杂了一大堆神话,恐怕还没有《三国演义》对三国时期的历史反映得那么准确呢,至多也就是一部《封神演义》。所以《封神演义》也可以说成是中国的“武王伐纣史诗”。而只有中国古代的历史编年清晰、细节丰富、写作认真,最像历史的样子,也只有中国人有地位非常重要的职业史官。
更关键的是中国人关心历史,士大夫们以学者的严谨认真去研究历史,百姓们也通过各种民间史诗——话本、戏剧、传说、故事、演义、小说、诗歌等种种方式去听历史,议论历史,关注历史。一国有一国之历史,一乡有一乡之历史,就是一家也都有这一家之历史。
那么,知道为什么中国人这样关心历史吗?
有个缘故。
那就是因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中,像基督教那样的超越性的宗教没有占据上风。
人都是需要给自己的行为一个评价,从而给自己一个评价,给自一个意义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是基本的人性或者说是所有人的心理,我们需要意义感,需要让自己感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自己这个人是有价值的。我们不是动物,动物可以满足于仅仅“饮食公母”,人仅仅“饮食男女”是不会完全满足的。虽然有些人志向比较低,最后放弃了更高的追求,退而回到仅仅饮食男女的动物层面,但是那只是一种无奈。
如果相信冥冥中有一个全知的神,我们就可以让他来评价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在神的眼中是非常好的,是善良虔诚的,那就够了。就算当时和后世有千千万万人对我们唾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那千千万万人和全知的神相比还是无知的,他们不了解我、误解我也都不足为奇。当然我们由于一些天生的不足,很难达到神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自己独立去努力。基督教世界就是这样一种文化,一种“罪感文化”:我感到我有“原罪”,也就是天生的缺点,我尽力改变自己以接近神。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我和神的关系,和其他人的关系是次要的。
但是中国不同,中国的主导文化是不引入神的概念的。因此,中国主流文化中评价一个人的任务,就放在了“他人”身上了,这种他人的评论体现于当时的“舆论”和后世的“历史”上。所以中国文化是一种“耻”的文化,当你做了错事,你不是无法面对上帝,而是无法面对他人,大家会认为你的行为是可耻的,而这种评价带来一种力量。——“千夫所指”据说能让羞耻中的人无疾而死,实际上比死也许更难过;因此中国人都知道“人言可畏”。羞耻心就是中国文化中用于约束人的行为的主要工具,有了羞耻心,则人就不会为所欲为,即使是掌握最大权力的国王,他可以不担心其他的约束,却也会担心自己被大家所指责嘲笑批评和非议,也就必须对自已有所约束,才能得到大家的积极评价。
而在当时的舆论和后世的历史这两种评价中,前一种固然十分重要,后一种的重要性却略胜一筹。因为,我们知道人和神不同,人不是全知的,所以也许会犯错误。减少这个错误的方式有两个:一个是靠人数,毕竟多数人都同时犯错误的可能性相对小一点,所以,如果少数人批评我,我可以不大在意,“十夫所指”是关系小于“千夫所指”的;但是,多数人也会犯错,所以另一个减少这个错误的方式就是,靠时间,我也许会希望当时大家虽然错误地指责我,但是时间过去后,事情会慢慢清楚,而历史会还我清白。这也就是中国人重视历史的原因。
林肯说过:“你可以骗多数人于一时,你可以骗一个人于永远,但是你不能骗所有人于永远。”按照这样的说法,历史是公正的。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林肯的话,有些人就会试图骗所有人于永远,而且至少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功。
在较早的时期,这种扭曲历史的情况相对来说不如后来那么严重。原因之一是,早期史宫责任感很强,而君王的邪恶程度相对小一点。比如当年权臣崔杼借党羽的手杀死了齐庄公,齐国的史官在史书要写“崔杼弑其君”,结果被杀;史官的弟弟也是史官,他再次写“崔杼弑其君”被杀;他们的另一个弟弟还是坚持这样写,又被杀;最小的一个兄弟照旧也要这么写,崔杼终于手软,任由自己去被历史评说了。史官们为了历史的尊严而不惜牺牲生命,这样的历史是当权者也要畏惧三分的。
而到了后期,这样的史官即使存在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因为后代的帝王杀人并不会杀到手软,他们的态度是,“你几个兄弟都这样写,我就把你全家杀光;别人要这样写,我把别人也杀光;如果全城的人都敢这样写,我就把全城人杀光”。这样的淫威之下,胆子大的人真的会被杀光,而其他的人自然也就不敢为了一个纸上的记录赔上更多性命了。如明代朱棣篡位后,方孝孺坚持“燕王篡位”,而不肯为朱棣写即位诏书,竟然被杀十族八百余人。朱棣这样的杀人不手软,是早期的崔杼所不敢想象的。齐国史官就算和方孝孺一样骨鲠,也没有办法留下正确的历史记载了。
另一种失效的原因是,有些人看明白了之后,可以用一种无赖的态度说,“我就是做小人了,我就是坏了,我就是做桀纣了,我就是这样了,你随便骂什么,我不在乎了”。这样的人当然是更聪明,能看穿孔子的把戏,其结果就是失去任何约束,更放纵自己做一些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事情。
在心理学家的角度看,这些人未必真的不在乎。在潜意识中,即使他们明白孔子的策略,也一样会在乎大家的评价,但是,如果他发现大家对他的某方面的评价肯定好不了了,那么,他就会产生一种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心态,“我就是这样了”,这个心态中实际上有对那些不接纳他的人的怨恨,并且必定会带来一些敌意的行为。古代一些暴君,变得越来越邪恶,实际上就是因为他们也渴望别人能够喜欢他们表扬他们,但是在内心深处却已经知道这不可能了,知道别人的奉承都是虚伪的,知道别人对他有仇恨,也想到自己死后也许会被说得很坏,所以对别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怨恨,所以才会更多地伤害别人,并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仇恨,形成了“不被认可——伤害别人一更不被认可…”这样一个恶性循环。想一想,一个人希望被别人认可、喜爱和表扬这样一种愿望,在某些情况下竟然会导致他做出伤害别人、威胁别人、奴役别人等行为,不禁使我们对人性产生一种深深的感慨。而微观到一个村子一个单位的小历史,事情发生的样子也是大致一样的。
在分析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时,学者们提出很多因素对民族的文化形成有影响。生活所在地的气候、地理等,也无不影响着此地人的性格和文化。江南地区气候温和,江南人也往往性情柔和,江南文化则偏于旖旎奢靡;而中国北方苦寒,则北人往往性情粗悍,北方文化偏于豪放不羁。为文化奠基的巨人的个人因素对这个文化的影响更是不容忽视,而且此影响比气候地理的影响更为直接,他们的思想是这个文化的哼因此考虑中国文化的特点,不能不去理解老庄、孔孟等人的个人特点。
幼年丧父的孔子所提出的理论,积极方面可以激发人们对美好家庭和社会的向往;而另一方面,我们这些知道最好的父亲也不是神,最好的领导者也会犯错误的人,也就知道了孔子这样一个智慧超群的伟人,为什么在他的思想中会稍稍有些过度理想化,他为什么过度相信“父母”或“父母官”,从而留下了被专制者利用的漏洞。
祖先崇拜仿佛是一个特殊的宗教,这个宗教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神。其他宗教中的神灵的形象,是一个全体教众共有的精神产物,而祖先则是各个家庭的私物。社会公共生活需要建立在“公器”基础上,而“祖先灵魂”不是公器而是私器。因此,祖先崇拜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小家族中虽然可以以此团结,但是整个社会却是孙文(中山)先生感叹过的“一盘散沙”。
这种一盘散沙的状态,对中国文化也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比如,人们发现中国人有私德而缺少公德,发现中国人不适应公民社会,发现中国人不善于在团体中合作等等。这些的原因之一,都和“祖先崇拜取代神灵崇拜”有关。因为大家各属不同祖先,不是共同神灵的信徒,所以没有团体凝聚力,因此就会出现“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十个中国人是条虫”的奇特现象。
祖先崇拜还会有一个心理作用,那就是助长了一种复古和保守的倾向。因为崇拜的是祖先,所以必定需要美化祖先,进而美化祖先所生活的环境和时代,这样,就很自然地导向了复古。复古则会高评古代,所以自然会带来保守的倾向。因此,儒家一向会“借古非今”。当初暴君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时候,给儒家人物的罪状就是借古非今。借古非今是借一种被信仰的古代文化来非议当代的文化。如果秦始皇当初要坑的是墨家,罪名就会是“借天非王”了,因为墨家的信仰不是“古”,而是“天”。
复古和保守倾向有利有弊,其弊端是对中国人的创新精神有所损,其利则是有助于过去的文化成果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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