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的类型以及粒度,两段锁协议,隐式和显示锁定。
一、封锁粒度
MySQL 中提供了两种封锁粒度:
- 行级锁
- 表级锁。
应该尽量只锁定需要修改的那部分数据,而不是所有的资源。锁定的数据量越少,发生锁争用的可能就越小,系统的并发程度就越高。
但是加锁需要消耗资源,锁的各种操作(包括获取锁、释放锁、以及检查锁状态)都会增加系统开销。因此封锁粒度越小,系统开销就越大。
在选择封锁粒度时,需要在锁开销和并发程度之间做一个权衡。
二、封锁类型
1. 读写锁
- 互斥锁(Exclusive),简写为 X 锁,又称写锁。
- 共享锁(Shared),简写为 S 锁,又称读锁。
有以下两个规定:
- 一个事务对数据对象 A 加了 X 锁,就可以对 A 进行读取和更新。加锁期间其它事务不能对 A 加任何锁。
- 一个事务对数据对象 A 加了S 锁,可以对 A 进行读取操作,但是不能进行更新操作。加锁期间其它事务能对 A 加 S 锁,但是不能加 X 锁。
2. 意向锁
意向锁的含义
意向锁的含义是如果对一个结点加意向锁,则说明该结点的下层结点正在被加锁;对任一结点加锁时,必须先对它的上层结点加意向锁。
例如,对任一元组加锁时,必须先对它所在的关系加意向锁。
于是,事务T要对关系R1加 X锁时,系统只要检查根结点数据库和关系R1是否己加了不相容的锁,而不再需要搜索和检查尺中的每一个元组是否加了X锁。
意向锁的作用
引进意向锁是为了提高封锁子系统的效率。该封锁子系统支持多种封锁粒度。原因是:在多粒度封锁方法中一个数据对象可能以两种方式加锁 ― 显式封锁和隐式封锁。因此系统在对某一数据对象加锁时不仅要检查该数据对象上有无(显式和隐式)封锁与之冲突,还要检查其所有上级结点和所有下级结点,看申请的封锁是否与这些结点上的(显式和隐式)封锁冲突,显然,这样的检查方法效率很低。为此引进了意向锁。意向锁的含义是:对任一结点加锁时,必须先对它的上层结点加意向锁。例如事务 T 要对某个元组加 X 锁,则首先要对关系和数据库加 ix 锁。换言之,对关系和数据库加 ix 锁,表示它的后裔结点 ― 某个元组拟(意向)加 X 锁。引进意向锁后,系统对某一数据对象加锁时不必逐个检查与下一级结点的封锁冲突了。例如,事务 T 要对关系 R 加 X 锁时,系统只要检查根结点数据库和 R 本身是否已加了不相容的锁(如发现已经加了 ix ,则与 X 冲突),而不再需要搜索和检查 R 中的每一个元组是否加了 X 锁或 S 锁。
使用意向锁(Intention Locks)可以更容易地支持多粒度封锁。
在存在行级锁和表级锁的情况下,事务 T 想要对表 A 加 X 锁,就需要先检测是否有其它事务对表 A 或者表 A 中的任意一行加了锁,那么就需要对表 A 的每一行都检测一次,这是非常耗时的。
意向锁在原来的 X/S 锁之上引入了 IX/IS,IX/IS 都是表锁,用来表示一个事务想要在表中的某个数据行上加 X 锁或 S 锁。有以下两个规定:
- 一个事务在获得某个数据行对象的 S 锁之前,必须先获得表的 IS 锁或者更强的锁;
- 一个事务在获得某个数据行对象的 X 锁之前,必须先获得表的 IX 锁。
通过引入意向锁,事务 T 想要对表 A 加 X 锁,只需要先检测是否有其它事务对表 A 加了 X/IX/S/IS 锁,如果加了就表示有其它事务正在使用这个表或者表中某一行的锁,因此事务 T 加 X 锁失败。
解释如下:
- 任意 IS/IX 锁之间都是兼容的,因为它们只表示想要对表加锁,而不是真正加锁;
- 这里兼容关系针对的是表级锁,而表级的 IX 锁和行级的 X 锁兼容,两个事务可以对两个数据行加 X 锁。(事务 T1 想要对数据行 R1 加 X 锁,事务 T2 想要对同一个表的数据行 R2 加 X 锁,两个事务都需要对该表加 IX 锁,但是 IX 锁是兼容的,并且 IX 锁与行级的 X 锁也是兼容的,因此两个事务都能加锁成功,对同一个表中的两个数据行做修改。)
三、封锁协议
1. 三级封锁协议
一级封锁协议
事务 T 要修改数据 A 时必须加 X 锁,直到 T 结束才释放锁。
可以解决丢失修改问题,因为不能同时有两个事务对同一个数据进行修改,那么事务的修改就不会被覆盖。
二级封锁协议
在一级的基础上,要求读取数据 A 时必须加 S 锁,读取完马上释放 S 锁。
可以解决读脏数据问题,因为如果一个事务在对数据 A 进行修改,根据 1 级封锁协议,会加 X 锁,那么就不能再加 S 锁了,也就是不会读入数据。
三级封锁协议
在二级的基础上,要求读取数据 A 时必须加 S 锁,直到事务结束了才能释放 S 锁。
可以解决不可重复读的问题,因为读 A 时,其它事务不能对 A 加 X 锁,从而避免了在读的期间数据发生改变。
2. 两段锁协议
加锁和解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调度两段锁协议:是指所有的事务必须分两个阶段对数据项加锁和解锁。即事务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获得封锁。事务可以获得任何数据项上的任何类型的锁,但是不能释放;第二阶段是释放封锁,事务可以释放任何数据项上的任何类型的锁,但不能申请。
第一阶段是获得封锁的阶段,称为扩展阶段:其实也就是该阶段可以进入加锁操作,在对任何数据进行读操作之前要申请获得S锁,在进行写操作之前要申请并获得X锁,加锁不成功,则事务进入等待状态,直到加锁成功才继续执行。就是加锁后就不能解锁了。
第二阶段是释放封锁的阶段,称为收缩阶段:当事务释放一个封锁后,事务进入封锁阶段,在该阶段只能进行解锁而不能再进行加锁操作。
可串行化调度
多个事务的并发执行是正确的,当且仅当其结果与按某一次序串行地执行这些事务时结果相同。
可串行性(Serializability)是并发事务正确调度的准则。一个给定的并发调度,当且仅当它是可串行化的,才是正确的。
DBMS为了保证并发调度的正确性,普遍使用两段锁协议实现并发调度的可串行性,保证调度的正确性。
两段锁协议
- 在对任何数据进行读、写操作之前,事务首先要申请并获得对该数据的封锁;
- 在释放一个封锁之后,事务不再申请和获得任何其他封锁。
若并发的所有事务均遵守两段锁协议,则对这些事务的任何并发调度策略都是可串行化的。
两段锁协议和防止死锁的一次封锁法
- 一次封锁法要求每个事务必须一次将所有要使用的数据全部加锁,否则不能继续执行。一次封锁法遵循两段锁协议;
- 两段锁协议并不要求事务必须一次将所有要使用的数据全部加锁,因此遵循两段锁协议的事务可能发生死锁。
事务遵循两段锁协议是保证可串行化调度的充分条件。例如以下操作满足两段锁协议,它是可串行化调度。
lock-x(A)...lock-s(B)...lock-s(C)...unlock(A)...unlock(C)...unlock(B)
但不是必要条件,例如以下操作不满足两段锁协议,但它还是可串行化调度。
lock-x(A)...unlock(A)...lock-s(B)...unlock(B)...lock-s(C)...unlock(C)
四、MySQL隐式与显示锁定
当多个客户端并发访问同一个数据的时候,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数据库管理系统会自动的为该数据加锁、解锁,这种锁被称为隐式锁。隐式锁无需开发人员维护(包括锁粒度、加锁时机、解锁时机等)
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发人员手动的进行加锁、解锁,这种锁方式被称为显示锁。对于显示锁而言,开发人员不仅要确定锁的粒度,还需要确定加锁的时机(何时加锁)、解锁的时机(何时解锁)以及锁的类型
MySQL 的 InnoDB 存储引擎采用两段锁协议,会根据隔离级别在需要的时候自动加锁,并且所有的锁都是在同一时刻被释放,这被称为隐式锁定。
InnoDB 也可以使用特定的语句进行显示锁定:
SELECT ... LOCK In SHARE MODE;
SELECT ... FOR UPDATE;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