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就靠赚取点稿费维持生计。
近来创作灵感顿失,文章素材枯竭,思维发散紊乱。每天绞尽脑汁也写不出啥新东西,退稿数量与日俱增。要是再拿不到稿酬,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了。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都说文学来源于生活,不妨就去生活中碰碰运气,找找素材,或许会灵光再现。
我掐灭烟头,起身披上外套,便出了家门。
小城地方不大,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街上行人稀稀朗朗。若是平时,会觉得这样挺好的。我这人比较喜欢清静,遇到吵吵闹闹的场面,脑瓜子就疼。可是没人就没生活气息,创作灵感更无从谈起。
正毫无目的四处游荡时,突然眼前一亮,不远处的一个小姑娘吸引了我的注意。
她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身着一套洁白的运动装,短袖短裤,大片白皙的皮肤露在外面,搭配乌黑亮丽的长发,在这无边的黑夜中尤其显得十分亮眼,正独自闲庭信步。
此时,一个大胆地想法在我的脑海中呈现,是我从未尝试过的大胆题材,说不定能赚够一个月的生活费。我立马付诸行动,便亦步亦趋跟在了那个姑娘身后。
因为街上还有一些人,我没啥顾忌,也不需要做什么伪装,可是越走街上行人越少。到了最后,这大街上就只剩一前一后我们俩个人了。
小姑娘也觉察到了,边走边不停地回头观望。我是个小白,第一次干这事,只是一根筋似的地跟在她屁股后面,脑子里专注于文章素材,不知不觉间,跟着小姑娘转了好几个圈。
突然,她开始快跑起来,边跑边打电话报警。这可咋办?弄得我也紧张兮兮起来,原想扭头走开的我,又快步跟上了她。为啥呢?我得向她解释清楚啊!不然过后被公安通缉了,浑身是嘴也讲不明白啊。
我就紧随其后,跑啊跑。试想,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哪能跑得过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呢!没追多久就赶不上趟了,然后就看不到小姑娘的人影了。
我正杵在那喘气发愁呢,就听“咚”的一声,瞬间感觉脑袋生疼,我被人按倒在了地上。
“警察大哥,情况呢,就是这么个情况,纯粹是场误会,歉我会真诚地道,要赔钱我也认了,您看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拘留所咱就不蹲了吧?”我如实交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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