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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肉”与“灵”的交融

规训与惩罚-“肉”与“灵”的交融

作者: 小笛 | 来源:发表于2019-05-31 05:32 被阅读0次

     

    规训与惩罚-“肉”与“灵”的交融

      规训,规戒教训,出于《陈书·王玚传》:" 玚 兄弟三十馀人,居家笃睦,每岁时馈遗,遍及近亲,敦诱诸弟,并禀其规训。"惩罚,惩戒、责罚;处罚。或者施加鞭鞑或体罚使之服贴、受辱或以苦行赎罪。出于《魏书·西域传·于阗》:"其刑法,杀人者死,馀罪各随轻重惩罚。"规训与惩罚最初用于维护执政者至高无上的权力,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后来扩展到教育领域,用于惩戒不听话的学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就是《学记》对学童惩罚工具的记载。

          随着时代的演变,人权的呼吁,封建王权时期公开、残暴的惩罚方式逐渐演变为隐匿、自觉的惩罚制度,并影射到教育系统,使对学生的惩戒由肉体转向灵魂,最终实现“肉”与“灵”的交融,给教师赋予了新的使命!如何驾驭这个工具,实现肉与灵的教育,这可给我们当老师的出了个难题!近几届的高中生正生于计划生育的高峰期,家长的掌中珠,心头肉,教师说不得,打不得。君不见老师几句责备学生跳楼家长哭天抢地打老师,君不见老师还没动手学生跳起老高先下手为强,君不见家长动辄在老师面前耍威风美其名曰维护学生自尊心!这便有了“上辈子杀猪这辈子教书”的老师自我戏谑,办公室同事继续演绎为“上辈子杀人这辈子教数学!”

        我这里并不打算为老师辩解,我也认同涂尔干的话“只有在一个人尚未受到处罚时,处罚才会保持其全部力量,既然一个人面临着过快地遭受惩罚风险,那么处罚的威胁值也可能很快耗尽!”“教师是社会的代言人,是社会整体和普遍规范的化身”这种化身赋予老师一种外在的权威,这种权威是社会赋予教师的职务,权力,使学生无条件的服从。懦弱的学生与暴戾的老师,总存在部分师德败坏的老师罔顾社会的责任和家长的信任,把自己的怨愤发泄到无辜的学生,这样的组合造成了不少权力的滥用,引发了社会对老师的误解和谴责,舆论一边倒的倾向可怜的学生,教师的“惩戒权”慢慢被没收,学生扬眉吐气的同时发自内心关怀教育的老师失望至极,不再约束学生,造成学生德育的缺位!一味的谴责教师对学生的处罚并没收教师的惩戒权必将进入另一种极端!

        “教不严,师之惰”既然惩戒的权利被剥夺相对等的就应该还给教师更多的自由,不要给老师扣高帽子,把教育学生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无权的老师!我一向认为肉体的惩罚是一种消极的惩戒方式,而应该唤醒学生的道德意识,让学生从灵魂深处认识到恶虽小,苟不为!这项庞大的工程不是老师一个人能完成的,尤其是高中老师,毕竟学生已经在家庭教育下树立了相对完整的道德体系,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在时刻浸润着学生的心灵。一个成长在高道德标准环境的学生,自然如恶恶臭,对错误避之不及,对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寝食难安,这既是惩戒的最高境界——来自灵魂的拷问!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如果把床头刷微信的习惯换成三省吾身,还要老师声色俱厉的做这个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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