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菊花

作者: 貓grace | 来源:发表于2023-12-06 15:28 被阅读0次

    (一)

    在座小山村里,有户姓刘的人家。父亲狩猎,母亲织布,成亲一年后生了个大胖小子。家庭虽不富裕,但夫妻和睦,生活得幸福又美满。儿子取名叫刘顺,寓意一生平安顺遂。

    父亲刘龙是一个狩猎的好手,胆大、心细箭术准,懂得又多。村里的其它猎户最爱和他一起结伴而行。

    他们的房子建在山脚下,夫妻二人将前后土地开垦出来,种些小菜平常弄来吃,养了些鸡,还有一只黑狗,这只狗个高,毛发黑亮,狩猎时带上它帮了刘龙不少忙,在家还能看家护院,阿顺也十分喜爱它。

    阿顺总是早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推开窗户,看着宛如仙境一般的山,白雾笼罩着巍峨的高山,虚幻而壮观。阿顺有时候在想,自己要是在里面就好了,那是不是就是神仙了。

    阿顺总是央求父亲,狩猎的时候带上他?父亲摸了摸他的头,说他太小了,山上很危险也很漂亮,让他多学点知识,等长大就可以去了。

    阿顺听到能去就很开心,一心盼着自己能快快长大。

    最喜欢的是春季,万物苏醒,大地回春,山坡上开满不知名的野花,散落在葱葱绿绿中。山脊上的杜鹃花绽放着红、粉、白等各色花朵,绚丽多彩。看的人眼花缭乱。红色的杜鹃花如同点缀在山岭上的烈焰,绽放出春日的热情;粉色的杜鹃花温柔如梦,柔美地摇曳在清晨的微风中;洁白的杜鹃花仿佛是山间的清亮星辰,点缀着静谧的山野。

    母亲有一双巧手,会将山丛中的野花编织成漂亮的花环,挂在房门前。有时间的话,也会多编一些,拿去送给周围的邻居。有时候别家做些好吃的,也会送来。民风淳朴,生活幸福。

    阿顺喜欢满地的蒲公英,纤绿的身子顶着一颗白色的球,轻盈地漫舞在田野间。它们的种子如同微小的白色乘风翱翔的小伞,等待着微风的呼唤,又像是在自然的轻吟中踏着舞步,自由地飞翔。

    蒲公英的花朵虽然不大,却绽放着明亮的金黄色,犹如一颗颗小小的太阳。它们在草地上悄悄开放,就像是默默诉说着春天的到来,每朵花儿都带着温暖的微笑。

    当风轻轻吹过时,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舞,仿佛是一群轻灵的精灵在跳舞。它们在微风中轻盈地摇曳,漫天飘舞,为大地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绒毯,给人以无限的美好和梦幻。

    蒲公英虽被称为“野草”,但是那份自由、轻盈和欢快,带给阿顺的欢乐、惊喜是无可替代的。

    在阿顺五岁时,父亲在一个冷凜的寒冬出去狩猎,本来母亲极力劝阻的,因为邻里好友杨家、王家相约,父亲不忍拒绝,还是去了。在半夜,嘈杂的脚步,慌乱的声音不停地扣着门,抬回来的却是父亲,浑身是血,血肉模糊,只剩一口微弱的鼻息。

    请郎中来看时,父亲己经过世了,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让阿顺不要狩猎。满目眷念,遗憾的走了。母亲肝肠寸断,悔不当初,当时要是强硬一点不让他去,是不是他就不会死了?

    父亲本不会死,因为要救杨氏,父亲放弃了逃生。杨氏后悔至极,跪在地上将头磕破皮,是自责、后悔,几人流着热泪却唤不回那具冰冷的尸体。

    刘家的天塌了,从此以后要靠阿顺的母亲 春兰顶着。春兰是个要强的女人,自己的男人如此重情重义,自己也不能丢了他的脸。自此,这篇章就揭过。

    (二)

    等阿顺到了上学的日子,就将阿顺送去了学堂。自己在家养鸡,放学,养猪,种菜。劳重的农活,春兰从不饱怨,原先白皙光滑的皮肤,变得蜡黄粗糙,柔软的身体在日复一日的耕种中粗壮起来,不出一年,像变了一个人。有些热心的人,就劝她不如再找个人嫁了,她贤惠是个持家的好手,大家是有目共睹,这不是难事。但春兰拒绝了,刘龙之前待她很好,她想靠自己将这个家撑下去。

    杨氏、王氏毕竟心里有愧,两人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每逢狩猎,必会放一些在春兰门口。到耕种的季节,他们让自家婆娘上门帮把手。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他们自己很注意,不想让一些嚼舌根。

    春兰打心眼地感谢他们,也确实需要,但是默默记在心里,让阿顺长大了要回报他们。

    杨氏有一女,长得水灵,性子泼辣。阿顺长到十岁时,放学后被孩童嘲讽笑话他没父亲,阿顺哪忍得住,憋住眼泪握着拳头“我有父亲,你们再说一句?”

    为首的是孟财主家的儿子,穿的绫罗绸缎,将袖子挽起,叉着腰推了他一把“再说一句也还是这个话?你想怎样啊?小兔崽子”

    啪,清脆响亮的一记耳光,打在了他的脸上

    他捂着脸,刚才嚣张跋扈的劲没有了,一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杨云“你打我?”

    杨云抬着头,俏声声地说道“谁让你乱说话?再让我听到你说他,我见一次打一次”

    杨云拉着他走了,留下那个孟家少爷在后面叫骂。

    孟家少爷打小就喜欢杨云,又爱又怕。旁边的还有串掇的,“少爷,她居然敢打您,要不要我们找几个人教训一下她”

    阴狠的望向一脸谄媚的他,一记耳光打在脸上,揪着耳朵“你动她一根手指头试试?”

    杀猪般的叫声响起“哎呦,我错了,我错了”

    孟少爷松开手,瞪着旁边的人“今天的事,谁都不准说出去,听到没有”

    周围人看着这喜怒多变的少爷,早就心里打鼓似的,生怕说错一句话遭殃,忙不迭地的应下来。

    阿顺跟在杨云身后,杨云一边往前走一边数落他,让他下次不要这么软,下次谁欺负他,就像自己今天这样,打回去。

    杨去说一句,阿顺应一句。杨云越说越生气,回头看到阿顺低头垂眼跟在后面又来气,一把将他拽在一旁,“抬起头来”

    杨云看到阿顺打个激灵将头抬起来,不禁又觉得好笑。“你不用这么害怕,你爸爸可是很了不起的人,你要像你爸爸一样。”

    阿顺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样说自己的爸爸,他看着杨云,杨云坦诚的眼睛,俏皮的脸上挂着笑,冲阿顺点点头,阿顺好像整个人透亮了,也知着嗯了一声。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向家走去。阿顺也有一双巧手,有时会编一些花环给杨云,还有不知名的野草,这个能吃,那个不行,说的头头是道,杨云可喜欢听了。

    在家的阿顺,做起事来也是一把好手,喂鸡,放牛,除草,妈妈忙时阿顺就去做饭,虽然春兰觉得幸苦,但看到阿顺懂事、能干,也觉得很欣慰。也便觉得不苦了,生活有了盼头。

    阿顺聪明,学东西也快,躺在床上,阿顺便将今天老师教的,讲给春兰听,一字一句,春兰听到可认真了。直夸阿顺聪明、棒,将来好好念书,有文化就懂道理。这说来容易,但要做起来很难。家里家外,都是春兰一个人操持。短短几年,头发间隐隐能看到丝丝白发。

    春兰晚上还做点针线活,手心、手指都磨出了茧,指甲盖旁皮肤皲裂,到冬天做针线活难握的很,针太细,手太粗,春兰连连叹气。

    杨云倒是很厉害,人小眼睛好使,做的针线活得了春兰真传,绣得可漂亮了,拿去城里摊上卖钱,倒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主要是也有孟家少爷捧场,有时候天冷、下雪、十雨什么的,他就找人去全买了。杨云当然也知道,你买就卖,从来不因为是孟少爷而多收一分钱。她虽然要强,但也不会跟银子过不去呀!

    每次卖杨云就要拉上阿顺,卖了收到的银子也分阿顺一半。春兰心里明白的很,这小妮子聪明的很,照顾我们的面子,明里暗里在帮称着咱们家呢。

    (三)

    转眼六年过去了,杨云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到底是读过书的孩子,知礼节,看着就很有气质,方圆几里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都快踏破杨家门槛了。杨云谁都看不上。

    阿顺也成了少年,壮实、性格开朗,浓眉大眼,看着颇有英气。看着比自己高了二个头的阿顺,春兰心里很自豪又难过,要是刘龙还在,看到儿子有出息该多好啊!阿顺孝顺,做活一把好手,读书也用功。可是家里太穷了,阿顺不想母亲如此辛苦,他去城里杂货店工作,利用闲暇时间读书,每天幸苦却很充实,等休息时再回去看望母亲。

    孟家少爷始终如一地喜欢杨云,他如今也是翩翩少年,锦衣玉食的长大,去哪身边都围着一群人。孟家老爷经商多年,一直想孟家能出一个有学识的人,对孟少爷期望很高,学业抓的很紧,再还有三年就要送他去考试。孟家少爷虽然整天吊儿啷铛,为了杨云,他咬着牙苦读,想着有朝一日考取功名,扬眉吐气,到那时,杨云就不会轻视自己了。孟夫人爱子心切,总怕他受累受苦,幸好有想抱美人归的想法意志坚定。才没受影响,还真是慈母多败耳啊!

    这天黄昏后,孟家少爷呼朋喝友,站在杨云回家的小道上等。远远地就看见杨云和阿顺有说有笑走回来,在落日的余晖下,两人仿佛置身于霞光中,是那般夺目美好。孟家少爷恨得牙痒痒,就见不得他俩在一起,偏偏杨云还那么护着他。孟家少爷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杨云,你来一下”

    杨云老早就看见他了,故意慢吞吞地走,没好气地回他“你急你怎么不来?隔这么远,总要一步步走啊”

    孟少爷眼睛瞪得老大“你快点”

    杨云叹口气,他人也不坏就是有时候说话真让人讨厌“来了”

    等走近,孟少爷又指着阿顺“你,退后”

    杨云眉毛拧在一起,挡在阿顺面前“有什么是他不能听的?有话快说”

    阿顺看孟少爷表情,似有动怒,忙息事宁人,往后退下。

    孟少爷掏出一对耳坠,精巧,是颗红色的玛瑙,在霞光时格外美丽。杨云眼睛一亮,拿起来把玩,孟少爷此刻比吃了蜜还甜。他跟在杨云身后,“好看吗?送给你”

    杨云收起笑脸,将耳坠重重地放在他身上“好看,我不能要”

    孟少爷急了,脸涨得通红,伸着脖子“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要?”

    杨云正色道“无功不收禄,这个东西看起来就很贵重,我肯定不能收”

    孟少爷急急地说“谁说要白送你了?我奶要过寿,你给我绣个百寿图,这个就当是定金了?”

    杨云脸色和缓下来“真的?”

    孟少爷正色说道“真的,过几日我便差人将东西送来,你只管按你的想法绣!”

    正说着,只见孟少爷身后的人一脸惊恐向后退去,结结巴巴“蛇、蛇呀”

    孟少爷这才看到一旁的树丛中,不知何时长长一条立在一旁,黑色,头部伸呈一个弧形正准着孟少爷,身体呈扁平状,头部稍微扁平呈三角形。颈部是颜色对比比较明显的环状,黝黑泛着光的身躯在清冷夜色中,格外吓人,可怕。

    孟少爷咽了咽口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能很清晰地看见这蛇有着相对大而凸起的眼睛,头部粗大,吐着红红信,在张口瞬间能看到发达的牙齿。

    身后的人早就没了声音,就剩下孟少爷和它四目相对,杨云吓得脸色苍白,连呼吸都忘了,全身不自主地抖起来,孟少爷听着杨云传来急促的声音,他心下一横慢慢地站在杨云前面。

    只见那蛇蓄积了天气,朝孟少爷咬来,孟少爷不提防被咬大叫一声,一把抓住蛇,光滑且湿得手感从手心流过,他没抓住。

    正在这里,一只大脚有力地踩在蛇上,阿顺将手上的石头用力地砸下去,蛇还在拼命挣扎、扭动,阿顺将它踩的死死的,下手快准狠,没几下,蛇头被砸的稀烂。阿顺将蛇放在包里。从衣服上撕下一条,勒住阿顺被咬的地方,背起孟少爷就跑。杨云也反应过来,紧跟在后。

    孟少爷被一个大男人背起来,还觉得脸上挂不住,还叫嚷着让我下来。

    “想活命,就闭上你的嘴”杨云一句话就让他闭上了嘴

    隔了一会,孟少爷就哎呦起来,伤口开始疼了,他看到在身旁的杨云一脸着急,苦笑“杨云,你是在关心我吗?那我死了也值得了”

    杨云瞪他一眼,他刚才真让杨云刮目相看,胆小的他居然还挡在自己面前,如果不是他,刚才被咬的也许就是自己。杨云很感谢他的,刚才那一刻光辉的形象瞬间又打完原形。杨云给了他一个眼神,你再说一句试试,孟少爷知趣地闭上了眼睛。

    很快就找到了郎中,幸好急时,吃了一些药,又敷上了一些草药,一会儿就觉得好多了。孟少爷对阿顺也没了敌意,想感谢他,但面上又挂不住,就低头一声不响。

    夜色很晚了,阿顺和杨云怕家人担忧,就想着先将孟少爷送回去。杨云送,孟少爷肯定开心,但阿顺可就不放心了。后来,二人一同将孟少爷先送回家。孟少爷本来还想装一下,想让杨云扶扶他,这点心思杨云怎么看不出,她直接让阿顺背他,一听这话,吓得孟少爷连连摆手。

    快到孟府时,就碰到管家带人四下寻找,看到孟少爷忙迎上去。孟少爷看着管家,脸色古怪,告辞后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了句“谢谢”,快步走了。剩下阿顺一脸茫然,杨云望着孟少爷的背影,抿嘴微笑,拉着阿顺往家走。

    刚才经历了那一幕,让杨云吓得半死。有阿顺在,杨云觉得很放心,两人向家走去。

    这边孟府盼到儿子回来,忙迎上去,围着孟少爷左右检查。听到说无碍才放下心,又看到他手上的伤口,急急地唤管家去找郎中来。孟少爷此刻心情大好,绘声绘色将刚才的事描述了一遍,吓得孟夫人一会捂嘴,一会儿又检查他身体。当然,杀死眼镜蛇的人在孟少爷口中就是他本人。众人一脸崇拜地看着他,都觉得我儿厉害。

    后来,又听说是阿顺和杨云救了他,孟夫人又唤管家要备礼答谢,还是孟少爷以天色太晚,明天再备为由,方将母亲劝了下来。

    隔了一月有余,孟少爷来到阿顺上班的地方,阔手阔脚地买了一些东西,凡是阿顺介绍的,他不问价钱都买。也不要老板服务,指定要阿顺。买完后,老板让阿顺将东西送到孟府。

    孟少爷哪敢让他送,回头让杨云知道,不得说他才怪。阿顺将东西装上车,正准备回店里,孟少爷喊住了他“杨云是我的”

    阿顺拍拍身上的灰“你可做不了她的主,她喜欢谁是她的自由”

    孟少爷狠狠地点点头“好,我们公平竞争。”

    阿顺点头,两人达成共识。

    (四)

    从那之后,两人都拼命读书,两人一同参加乡试过选,准备参加会试前夕,家里的邻居忽然来店里找阿顺。原来阿顺母亲状况越发不好,在家里煮东西时不小心打翻开水,被烫伤了。不得己,邻居才来喊他。阿顺急急向老板告假,心急如焚往家赶。

    回到家,母亲躺在床上,头发凌乱,手上好大一片烫伤,触目惊心。眼睛空洞无神,听到脚步声,她伸着手在面前胡乱地抓着,侧着耳朵听声音“是阿顺吗?”

    阿顺心如刀割,一把抓住母亲的手,痛苦不止,觉得自己没照顾好母亲,流下惭愧、内疚的泪水,知子莫若母,母亲宽慰他“这不是你的错,母亲给你拖后腿了啊”

    阿顺摇头“娘,你眼睛怎么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啊”

    母亲摇摇头,苦笑“以前只是一点点模糊,想着也许过几天就好了,谁知道今天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一边说,一边拍在自己身上,似乎是在叩问苍天,为什么啊?

    阿顺看到母亲这样,忙擦干眼泪,安慰她。过了好久,母亲才躺下睡着。望着母亲满头的白发,阿顺知道,她是太劳苦了,才会这样。很快打定注意,在母亲眼睛没好之前,自己哪也不去。功名什么的,也没有母亲重要。

    阿顺将家里收拾妥当,把店里工作辞了。老板也是个好心人,没有为难阿顺,还多给了一些银子,阿顺千恩万谢走了,望着阿顺的背影,老板摇头为他呃息。

    阿顺将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农活一点也没落下,每天做完这些事,他还会去挖些药草拿去卖。再用银子去请郎中。

    郎中把脉都连连摇头,直道太晚了,也是无能为力。阿顺心中懊恼自己没有早日发现,没有放弃想着不管如何,也要治好母亲的眼睛。

    母亲知道阿顺的个性,她说过阿顺几次,让他去考功名,自己一个人可以。但阿顺坚持不肯,母亲也只好作罢。日子倒也还过得去,春兰有阿顺这个儿子,觉得很欣慰,但又觉得自己帮不上他,还拖累他,心里沉甸甸的。忙完家里的事就常去拜佛,希望能得到一些庇佑。

    这天阿顺去山上找药草,回来的途中看到一间小小的妈祖庙,只有小小的墙院,却没有屋顶。阿顺想着人况且都要一间屋子,能遮蔽风雨,而佛像风吹日晒的太不好了。从这之后,阿顺就会找些材料,每天盖一点点,说来也怪,天气晴了大半月,只到房顶建好。又用了几日将门装好。

    每次路过,阿顺总会祭拜一番,有时候也会送些吃食来。慢慢地,这间庙知道的人越来越多,来祭拜的人也多了起来。

    转眼又过去一年,踏进杨家的人也少了起来。谁来提亲,杨云都未应允。父母也渐明白她的心思,只是阿顺家中贫困,又不想拖累杨云,所以一直未说破。

    杨家父母很认同阿顺为人,只是他家太穷了,杨母觉得有些可惜,因为以杨云的条件她可以嫁的很好。刘家对杨家有救命之恩,可这是我们这辈人的事,与他们孩子是无关的。杨父倒觉得女儿眼光很好,想当年要不是刘龙他就没在了,春兰又识大体,阿顺这孩子人品、模样都没得说,就是孤儿寡母穷了点,要是杨云嫁过去怕她吃苦。

    杨云自小主意大,她认准的事谁说也不管用,她也看出了阿顺的顾虑。不想给阿顺压力,他不说,杨云也不说。但是行动上可一点也没含糊,天天往阿顺家跑,割草、种菜、做饭能做的她都做了。

    (五)

    重阳节前夕,阿顺做了个梦,梦见一位姑娘告诉他,在运河往西数十哩的地方,有株白色菊花会在9月9日重阳节开花,只要用花煎汤,就能治好母亲的眼病。说完那个姑娘就不见了,阿顺到处找,找着找着醒了过来。天微微亮,传来清脆的鸟鸣声,阿顺坐在床上回想着那个梦,决定去找找看。一早起来做完早饭,扒拉了几口,拿起锄头向外走去。

    阿顺沿着运河往西走去,清晨空气清新,树叶上还滴着露珠,运河犹如少女的细腰,妖娆袅袅地流敞着,阳光洒在河面上如星光点点。阿顺扛着锄头往前走,果然在河边看到一株菊花,这株黄菊有九个分支,如同九颗明珠镶嵌在绿叶之间,只有一个花苞微微开了一点,其它的花苞含苞含苞待放,远远地散发着清新、淡雅的奇香。

    这些花苞或雪白如玉,或淡黄似金,或深红若火,奇特而又美丽。一阵风吹过,小花苞上下摇曳,似乎是在向顺招手。

    阿顺看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前,小心地避开花朵,一锄头下去,只见这棵菊花根就出来了。阿顺跪下来,双手将两旁的土拨开,小心翼翼地将花放在胸前向家快步走去。

    回到家,阿顺将花种在后院。此时,杨云也来了见到这株菊花连连称奇。在听阿顺说完后,杨云带着敬畏的眼神看着这株花。也在心里祈祷着。杨云去找了些水,她给花浇水。阿顺今天高兴,待杨云也格外热情主动些,望着杨云的眼神没有像往日那般闪躲。杨云心里也高兴,两人你一言我一句打趣着,春兰虽然眼睛看不见,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这些话落在她的耳朵里,她也格外高兴。

    杨云忙一会就出来看一会。晚上天色暗下来,阿顺将杨云送回家了。

    第二日一早,阿顺醒来将跳下床,鞋子也顾不得穿,只见昨天微开的花苞今天己经全部绽放,细长的花瓣柔软地舒展着,花瓣是紫色,似有一圈紫光笼罩着花朵,像小精灵般散发着生气。阿顺高兴地大叫,太美了,母亲的眼睛有救了。阿顺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感谢上天垂怜。

    母亲听到声音忙从房里出来,阿顺一把抱住母亲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母亲空洞的眼睛里流出泪水,她很高兴,她可以再看到这美丽的世界了。可以看到阿顺,还有杨云,最筻要的是,她就不会是阿顺的累赘了。

    阿顺想让杨云知道,忙向外跑去。杨云正在家吃早饭,就听到有人唤自己的名字,那么迫切,杨云心申一动,拿起馒头向外跑去。跟着阿顺来到家里,杨云看着那花惊呆了,两个人抱在一起,又是笑又是哭,杨云牵着春兰的手“大娘,你的眼睛能看见了”

    杨云将手洗干净,拿着干净的碗,虔诚地跪在地上,用手指将花掐下来,掐断处很快愈合,花朵还是那般美丽,杨云将花放在锅里煮起来,不一会儿,满屋清雅的奇香,这种香气似乎是由花瓣间散发,扑鼻而来,仿佛是大自然用心灵编织的琼浆玉液,甜美而愉悦。

    它并不刺鼻,也不浓烈,却能在空气中弥漫出一种甜美、温暖的感觉。宛如暖阳下熟透的水果,轻轻一触,甜蜜的果香就会迷人地飘荡开来。

    杨云将汤盛起,花瓣己不见了,溶进水里是一种奇异的紫色,艳丽而又清澈。热汤升起水汽,又宛如珍珠般的荧光,十分漂亮。

    春兰只觉香气扑鼻,倒在嘴里竞一点不烫,细腻如水的口感一口喝下,只觉得整个人舒服无比,眼睛觉得舒服了一些。满屋香气久久未散,十分神奇。

    就这样,第二日开了如火般的红色,第三日开了灿黄的花苞,喝到第七日时,春兰眼睛己能模糊看见人影,这等奇事,很快传遍了村里,到了城里。

    第八日,开了一朵洁白如雪的菊花,香气也变得浓厚起来,仿佛置身在百花中,让人为之陶醉。由杨云取下,仿佛成了固定的仪式。杨云刚到,就听到外面一堆人的声音,原来是城里的李府听到有这样神奇的花,想据为己有。所以一大早带上了家丁,浩浩荡荡向刘家走来。

    邻居见状,纷纷跑来守在刘家门口。指责他们不能以多欺少,强取豪夺。那李老爷为人奸诈阴险,看人多且激愤,便以退为进,打起了苦情牌,然后与阿顺讲愿出重金购买。阿顺自然是不愿。便拒绝了他。李老爷早差人回去喊人,只要再拖一会等增援的人到了即可。

    阿顺为人善良,好言相劝李老爷,等家中母亲眼睛疾好了,自然会将花奉上。

    不一会儿,乌泱泱的人走了过来。可怜邻里人少,很快被制服。李老爷带人直接向内屋冲去,将家里翻个底朝天,没找到,在后院看到了那株菊花,两眼放亮,立即命手下人冲上去开挖。春兰不知哪来的力气,将人推开,护在那花面前,阿顺也挣开牵制他的人,上前护住花,在拉扯间,花被弄断了,杨云在旁十分着急,破口大骂也没有用。

    那些人毛手毛脚,那花被弄破烂不堪,花苞也掉在了地上,说也神奇,那花苞掉在地上竟然立时变成黑色,犹如凋零了很久的花。那李老爷看花没了,生气不己。仗着人多居然还准备让手下将他们打一顿,好在关键时刻,孟少爷赶了过来。

    “慢着,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动他们?”冷冷的声音响起

    李老爷不屑地转过头,在看到是孟少爷后,登时换了张脸。打着哈哈走了。

    孟少爷没过多与他费话,花己弄成这样,再多说也是无益。阿顺向孟少爷道谢,望着菊花满是痛心。跪在地上伤痛不己,这时,一道清脆悦耳的女声响起“不必伤心,只要根还在,按照《种菊谣》栽种,菊花就会复活。”只见一位面容俏丽的女子,眉间一朵菊花,自带一股仙气,悠悠说道。宛如泉水响叮当,十分悦耳好听。

    阿顺见到她,立时跪下叩谢,这不就是梦里的仙姑吗?众人疑惑间,只见那仙姑己向在飞去,站在一团祥云上。靡靡之音传来“妈祖念你善心孝心至诚,特求观音赐你菊花。我乃菊花仙子”

    众人才恍然大悟,跪在地上拜谢菊花仙子,又叩谢妈祖显灵。

    阿顺将树根埋进土里,勤勉浇灌。说来也神奇,也不过是短短一周,那花便长得和当初一样无二。不过九枝只有三朵花苞,变得比以前更大颗。

    在第八日,杨云将绽放的花朵摘下,一样煮给春兰喝,在喝下第十颗花朵后,春兰的眼睛就完全好了,甚至比以前还好,细微之处看的清楚,眼睛明亮而又神采。在春兰眼睛大好后,她带着阿顺和杨云来到妈祖庙,感谢妈祖。

    春兰让阿顺继续去做事,在秋后春兰来到了杨家。向杨家提亲要娶杨云,杨母当场就同意了。女儿对阿顺心意坚决,况且阿顺孝心连神灵都感动,这样的好儿郎她们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

    在春节前夕,两家举办了婚礼。孟少爷输得是心服口服,他上门送贺礼,在这之后与阿顺成了好朋友。两人一同约定,来年再去科考。

    第二年春分时分,家里的事情俱己按排妥当,阿顺没有后顾之忧的踏上了科考之路。在出发前,杨云羞涩地在他耳边轻轻说他要当爸爸了。阿顺两眼放亮,无比高兴地抱着杨云转了几圈,杨云急的让他快将自己放下来。

    满怀不舍,阿顺让杨云和母亲照顾好自己,等自己科考回来。

    在她们依依不舍中,阿顺大踏步向外走去。他不敢回头,怕自己会忍不住哭,更怕自已会走不动。这片土地上,有他深爱的人和温暖的家,还未走就想回,他越走越快,眼泪像断线一样往下附坠。心理说着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他能想到,以后一家在一起幸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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