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正能量,报道新三封!听众朋友们,上午好,欢迎收听本周的《三封之声》。
2018年,三封寺镇党委、政府为强力推进“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工作,以巩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果、实现“其他不办”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现向全镇村民宣读:
一、工作目标
巩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果、逐步实现“其他不办”成为新常态。
二、整治重点
全镇严禁操办升学宴、入伍(参军)宴、房屋贺新宴、70岁以下生日宴等华治陋办发〔2017〕15 号文件规定不能操办的情形,70岁以上的生日宴、满月酒,应控制在直系亲属范围内。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镇成立“治陋习,树新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哲君同志任组长,谢绍峰、周循清(常务)、任红跃、刘锋同志任副组长,新农办、市监所、派出所、安监办、林业村建环保站、文广站负责人及各村(居)总支书记为成员。
二是成立“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督导队。陈赞同志任督导队队长,周凯同志任督导队副队长,易科、闵浩、丁德、徐鹏、甘涛等同志为队员,李燚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是各村(居)成立治陋工作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长任成员。
四是健全村(居)红白理事会。由威信高、能力强、热心助人的党员代表或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成员在原有的基础上可增加厨师、流动酒席业主、都管及村民小组长,成员人数控制在9-15人内。
五是各村(居)成立常态的“治陋”劝导队伍。由村纪检员担任队长,成员可以结合红白理事会实行“一套人马、二套班子”的模式运行。
2.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增加“其他不办”广告宣传;二是每周镇“治陋”办制作一期“三封之声”广播专栏节目,并由文广站固定每周三进行播放;三是村级广播每周播放两次以上“治陋”工作相关要求和正反典型通报;四是以组为单位,结合“村规民约”的签字确认,入户开展“其他不办”全民告知活动;五是宣传车每周至少一次全镇覆盖的广播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六是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大力宣传“其他不办”相关要求。
3.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成立专门的微信工作群,由镇治陋办、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组成三级信息网。实行组长—村纪检员—镇“治陋”办的信息报送体制,明确村(居)民小组组长、为治陋工作信息员,具体负责摸底掌握本组群众办宴信息,各村每报送一条宴请办理信息奖20元,瞒报漏报一条信息的罚款40元。
4.进一步加强巡查督导。镇“治陋”督导组要每周开展巡查,发现违规办婚丧宴请和“其他不办”现象,及时进行劝导,并督促相关村居根据《村规民约》或《社区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建立排查机制,每天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规定可以操办的现场督导,摆放“五禁止”警示牌,引导做好申报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宣传和劝导工作。
5.进一步加强曝光力度。在墨山铺村、松木桥村、板桥湖设立三块治陋工作“红黑榜”,张榜内容一月一更换,公开各村(居)治陋工作综合排名。各村(居)建立“红黑榜”,曝光本村(居)违规办宴情况,到组,到人,到包组村干部,到承办厨师。违规办酒情况每周广播通报,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6.进一步管理从业人员。由镇治陋办牵头,市监所和文广站组织厨师、都管进行培训学习,统一持证挂牌上岗。对违规办酒的厨师,第一次罚款400元,第二次罚款800元,第三次取消相关资格,并全镇通报批评。对督管由文化站组织培训学习,参与违规办酒管事的,全镇通报批评。厨师、都管是党员的一律立案处分。
7.进一步加强干部处理。对党员干部违规办理的坚决实行“三个一律”查处到位;对普通党员办理违规宴请的一律处分;对站所职工办理违规宴请的,对一把手启动问责程序。村(居)纪检员对本辖区内“其他不办”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所包小组内发现一例违规办理宴请的,一例启动谈话,两例立案追究失职责任,扣发本项绩效工资。对村(居)一年内出现“其他不办”违规宴二次以上的,对总支书记、村纪检员启动问责,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停职并立案审查,追究失职责任,扣发本项绩效工资。
8.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实行“治陋”工作台账式管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必须向镇“治陋”办报告,由镇“治陋”办审批并备案。村(居)民操办婚丧类事宜必须向村(居)“治陋”工作小组报告,由村(居)“治陋”工作小组审批并备案。各村(居)“治陋”日志要按要求填写,广播稿、信息报送要规范,并做好档案整理,镇“治陋”办将每周进行检查。
9.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按照县定《村规民约(治陋)制订流程》(附后)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要在本单位辖区内再次召开“其他不办”相关讨论会,逐户上门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特别是在“其他不办”方面,要着力寻求新的约束和奖罚机制。在征求意见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的可行性,并最终通过讨论、表决形成正式决议,使《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成为村(居)民的自觉行为和具体制约规章。
10.进一步加强检举制度。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显眼处设置县、镇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违规操办人情宴的情况实行有奖举报,凡举报违规操办人情宴经查证属实的,按要求给予现金奖励。
这一期的广播会就到这里,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将继续为您播报“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最新进展,谢谢各位的收听,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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