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关于基础逻辑学的书,来分享一些对于“诡辩”这一说法的想法。
我能够想得起来的,我最早接触这个概念应该就是在《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在这里庄子是怎样诡辩的呢?运用了很经典的一个手法:偷换概念,问题就出在两个加粗句子当中,就算是今天也有很多一词有多个意思,何况古文一词多义更是数不胜数。“安”在古文中既有“怎么”也有“在哪里”的意思,惠子实则问庄子的是“你用什么方法知道鱼的快乐?”而庄子辩论无果之后选择了偷换概念,将惠子原本的意思曲解为了“你从哪里知道鱼的快乐?”而说惠子已经替自己解释了。
但凡细想就能发现庄子犯了两个错误,其一是偷换了词的外延,其二就是用论题来证论据。从逻辑学角度来讲,诡辩是不正确的。
换一个词来说,这是一种很投机取巧的辩论方式,可能就算在辩论会上也会有人使用,但我认为我们应适当规避诡辩,尤其当我们希望更深度去探索辩论这一学问。
然而在入门的时候,我们却大可以练习这样的方式,为的是开拓思维,不过我们得清楚每次我们是否是诡辩,以及犯了哪些错误,这样倒是很有助于我们辩论水平的进步。
说到底,我还是外行人,很多东西也不是很能说得来,我先前在初中时候参加过娱乐性的辩论会,拿了些“文献”就是糊句子,可谓“借用别人的观点”,而自己的思想输出显得很匮乏,自由辩论时场面也是一度混乱,没有逻辑可言。
而这本书看下来,我才了解逻辑领域是很宽泛的,辩论是其中一支罢了,而且还有“公式”和“法则”,是真正一门很有讲究的学术。
我在想,如果早点看这本书,或许我辩论的时候可以脱稿即兴发挥,甚至专挑对面逻辑错误,都不至于输的太惨了,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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