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概念
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以某一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规避现货价格风险。
期货产生
在北美期货市场形成前150年, 农民要将自己种的庄稼带到市场出售,希望可以卖光库存。但是无法提前得知明确的供需关系,他们有时只能看着庄稼烂掉;相反,当收成不好时,庄稼价格会远高于往常,因为卖完就不再有了。
在19世纪中叶,中心谷物市场建立了起来,农民可以带着他们的货物在市场里出售,既可以立即交易,现场交付货物,也可以未来交付。后者的合约forward contracts就是今天future contracts 。事实上,这个概念拯救了许多农民免于庄稼和利润的损失,并且稳定了淡季供应价格。
期货发展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
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交易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品种
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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