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迹
侦查是罪行的还原,是一次与行凶者的神交。
事件篇
这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凶杀案,案情简单,结案顺利。嫌疑人几乎是束手就擒,乖乖呆在原地等人来抓的。但耿耿总是觉得有些不妥,并不是说破案太轻松不过瘾,而是隐隐得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劲。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说某地发生了凶案,耿耿于是带着小想赶去案发地。小想是个刚从警校毕业不久的女孩儿,耿耿觉得他心思缜密,是个可造之才。最要紧的是小想有想像力。耿耿讨厌那种被逻辑囚禁的侦察方式。犯罪是需要想象力的。就这点而言,和艺术很像,是在创造。
耿耿和小想到达案发现埸时,被害者己经不动了,双眼空洞得瞪着,没有焦点,一只手无力得按在胸前,一把沾血的刀掉在一旁,即便是个没有医学常识的人都能知道这个人己经死去。他的一只手奇怪得指着前面,顺着手指的方向,一个少年坐在一张残旧的椅子上。
耿耿仔细勘察了现场,没有任何发现。这是一间废置的村屋,一些被人丢弃的旧家具横七竖八得堆成一堆,只有一张椅子是完好的,就是那个少年坐着的那张。被害人倒在一个角落,被指行凶的少年在几步之外,法医判断,是第一案发现场,没有疑点。不过耿耿觉得现场的那个少年有些反常,虽然那时还没被认定有嫌疑,但面对一具死尸,既不是过于镇定,更没有一丝慌乱,正常得有些反常,就好像无视那具尸体存在似的。而小想则注意到被害人的遗容异常平静,瞪着的双眼也不太恐怖,而且嘴角微微翘起,好像在笑。
耿耿并不认为小想太过主观,因为他也觉得现场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不用寻找案发第一现场,不用一一排查嫌疑人,更不用费力通缉抓捕,连凶器也确凿无误——是一把新刀,只有嫌疑人的指纹,是正面袭击,凶器插入的角度也无可疑,而且法医也证实,死者死于心脏中刀,几乎是一刀毙命,只有一个伤口,也只有一个致命伤。在现场置身事外的那个少年已经认了罪,警署的上层认为不应为确凿的事实再费时费力,再说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案,已下令结案。
不过耿耿觉得这件事有点古怪,颇多疑点尚不明朗,况且他的手头也没有其他案子要跟,所以他决定继续追查。
首先,报案的是住在附近的一位老伯,他说他看见那天上午被害人和嫌疑人一前一后走进那间村屋,中年人走在前面,少年走在后面,但既没听见打斗声,也没听见呼救声,虽然那位老伯已年逾古稀,但他肯定自己的听力绝无问题,后来他也没太留意,直到下午他去那间村屋喂流浪猫,才发现出了事,于是赶忙报警,据他说那时那个少年已经这样坐在那儿了;第二,小想问过鉴证科的同事,被害人衣着整齐,指甲内没有任何嫌疑人留下的衣物纤维或皮肤组织,身上除致命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伤痕,或者中毒、服用安眠药的迹象,另外,现场虽然凌乱,但也不像由打斗导致。也就是说,被害人和凶手之间也许真的没有发生过肢体冲突,怎么会呢?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受到袭击而反抗是本能的反应,这点有些可疑。
更令人头疼的是警方至今找不出凶手的杀人动机。耿耿调查过凶手和被害人的背景,完全不沾边——凶手是一个学生,在学校风评良好,成绩中上,只是不太爱理人,但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装酷,这也没什么稀奇;被害人是一家日资公司的部门经理,四十出头,妻子在银行工作,有个女儿刚念小学,是那种安分守己,工作了十几年混了个中不溜的角色,人缘还不错,同事邻居都说他是个好好先生,只是最近的财政状况不是太好,买卖期货亏了很多钱。两人没有亲戚关系,生活全然没有交集,估计在大街上打过照面都不会记住对方,而且同凶手和被害人相熟的人也都被分别查问过,都说没有什么印象。如果一定要在两人身上找出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非常普通,一个是普通的上班族,一个是普通的学生。
耿耿曾怀疑凶手和被害人的妻子有什么特殊关系,因为他查到被害人在事发前几个月买过一份保险,直接受益人是他的妻子,一旦他意外身故,他的妻子将得到巨额赔偿。即便没什么必要,耿耿仍旧查实了被害人妻子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她在上班,超过十个人可以证明她并没有什么异常举动。但如果她和凶手串谋,她的不在场证明也并不可靠,不过耿耿看着被害人妻子的相片又觉得这种想法十分可笑,照片上是一个略胖的中年妇人,毫无造型的短发,乏善可陈的睑孔,加上有些过时的衣着,不丑,但绝对平凡,虽说人不可貌相,但实在很难想象她会和一个苍白清秀的学生有什么暧昧关系。
小想提出的可能性是“交换杀人”,也就是说两个人互相为对方除去自己想要杀掉的人,因为被害人与凶手没有关系,所以很难从动机方面找到行凶者。但这也说不通,交换杀人的目的就是隐藏行凶动机以掩人耳目,逃脱警方的抓捕,而此案的嫌疑人在行凶后有很多时间和机会可以逃脱,因为据法医说,他们到达现场时,死者起码死了超过六小时,全身都开始发生僵硬的情况,也就是说凶手杀了人之后在原地停留了超过六个小时,而且据当时的状况,如果耿耿他们不到,他还会继续在那儿坐下去,好像等着人来抓似的。耿耿一边嘲笑小想推理漫画看多了,一边发现又多了个疑点。
这个案子绝对没看起来那么简单,耿耿合上档案,一双捉摸不透的眼晴浮现在脑海中,也许我该再去见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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