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黄的街灯下,行人熙熙攘攘,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今天是毕业的日子,与三十三个同学一一合影留念,握手作别,道一声后会有期。在脱下学士服的第七个小时,我开始思考起今后的人生,在手里的烟还剩下三分之一时,给女友打电话约她在图书馆入口第七个阶梯处见面。
“亮子,你找我?她微笑地看向我,摆弄新洗的头发,发质乌黑,随风飘扬。
“分手吧”我斩钉截铁地说。
她显得很镇定,点头不语,在我右手腕处咬了一口,“你以后一定记得按时吃饭,别再饿肚子。”她说完最后一句转身离去。
她没有我想象中那样,歇斯底里跪下来求我别离开她。说散就散,毫不纠缠,理科女学霸该有的睿智与理性,此刻在她身上完美体现,我是她的初恋。
我眼里有泪嘴上含笑,踏出校门的那一刻,我成熟了,因为学会了伪装。
三年后,我在BBA其中之一站稳脚跟,不会再饿肚子。偶尔还可以听那位有上千亿依然觉得不幸福的大佬吹牛逼,然后机械化地鼓掌。今年他退休当老师去了,在大多数男人还拿不到退休金的年纪。
上个月我结婚了,娶了顶头上司业务主管的千金,一个我只见过一面的女人,红包收了一大堆。我从坐我旁边工位同事小陈羡慕的眼神里,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我想要的一切。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新娘没有我前女友漂亮,不过穿婚纱也很美。从她招待宾客时优雅得体的言谈举止,从她被我结开胸衣最后一个纽扣时的淡定从容,我知道我不是她第一个男人。
婚后生活很平淡,老婆稍微带点大小姐脾气,毕竟碍于领导,现在是老丈人的面子,一般我都让着她。我们谈不上爱情,但是婚后也没有钱钟书《围城》里面所写的那么棱角分明,我并不想逃,也不想待在里面不走,只是偶尔会想起大学时的那个她,这个时候右手就会很痛。
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惹了家里的领导,没有给她买刚出的iphone x max,我知道等我下班回去,沙发上的遥控器又得承受我180斤的重压。地下停车场,我在我那辆轩逸里等了很久,迟迟不肯上楼,抽了四分之三包玉溪后,我决定去承受暴风骤雨的打击。
到了23楼,我敲了三分零七秒的门,始终未开,我知道媳妇还在生气,这时隔壁王浩打开了门。
“陈哥,嫂子又把你锁外面了,哎,我帮你试试吧”
老王是个热心人,平时家里没个油盐酱醋我总找他借。现在他又不看我笑话,还愿意帮我,真是个好心人,好心一定有好报。
“嫂子,开开门,你老公走了”老王边敲边说。
这时,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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